当您的专利到期后,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类型的保护:
临时保护:根据中国专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这被称为临时保护。这种保护适用于公开到授权期间的准保护
优先审查和预审:这些制度主要是为了解决提前授权的问题,以实质延长保护期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如果您的专利是发明专利,您可以考虑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来获得额外的保护。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5年
专利权期限补偿:在某些情况下,如药品专利,由于监管审批过程可能会延长专利的实际有效保护期,因此存在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这种补偿可以延长专利的保护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且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除了传统的知识产权类型(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之外,反不正当竞争法可以用来保护超出传统知识产权专项立法保护范围的内容。当出现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商业行为时,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获得保护
商标权保护:商标权可以作为一种永久的权利,只要定期续展,商标权可以无限期地保护下去。因此,即使专利权过期,相关的商标仍然可以提供保护
著作权保护:如果您的专利涉及软件、文学作品或其他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那么这些作品即使在专利过期后仍然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综上所述,即使专利保护期限结束,您仍然可以通过其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来保护您的创新成果。在专利到期后,您应该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以确定最适合您情况的保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