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lab变量及其命名规则

变量及其命名规则

l        变量

1.        变量名的大小写是敏感。

2.        变量的第一个字符必须为英文字母,而且不能超过31个字符。

3.        变量名可以包含下连字符、数字,但不能为空格符、标点。

预定义的变量

ans

预设的计算结果的变量名

eps

MATLAB定义的正的极小值=2.2204e-16

pi

内建的π值

inf

∞值,无限大 ()

NaN

无法定义一个数目 ()

i j

虚数单位i=j=√-1

nargin

函数输入参数个数

nargout

函数输出参数个数

realmax

最大的正实数

realmin

最小的正实数

flops

浮点运算次数

而键入clear则是去除所有定义过的变量名称。


出处:http://cs.nju.edu.cn/yangxc/dcc2003.files/matlab/matlab/3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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