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前,我是一个和大部分18岁的男孩一样迷恋网络,喜欢网络小说,喜欢漂亮女生。当然那会基本只会利用网络玩游戏,看看电影,每天就知道上贴吧、看豆瓣,游荡于各种SNS社区之间,想想那会在百度知道疯狂答题,甚至找人帮忙刷分,最后也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成功进入百度知道名人(目前这个名字已经换成了百度专家)。
高中时对于外挂很是痴迷,自学了一段时间,简单了解抓包原理之后,也尝试的自己动手做了一个,当然以失败告终。其实高中那会已经对网络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我这个人就是比较懒,不喜欢钻研,如果那会有人告诉我网络组成原理,我肯定奋不顾身的投身于书本知识中。《网络组成原理》这门课也是我在大学期间最感兴趣的课程,不仅因为老师优秀,更是兴趣促使啊!
为了以后能名正言顺的打游戏上网,我义无返顾的在高考志愿上填了计算机专业,第二志愿是我喜欢的化学,我想如果以后不能打游戏,我一定会去搞化学研究。由此可见,兴趣是人们最好的老师,尤其是一些恶趣味。
来到了这个冬天冻得嘚嗬的地方,说实话我现在还满满的都是悔意,不仅因为这里冬天冷的要死,更是这里离哪都远,想去玩算算时间都是紧吧的!
在大学期间,我学习过C、Java和Html,工作后自学了Python。在学习了Html之后,我趁着无聊加上表哥的邀请我去北京工作了一段时间,由于工作比较闲,我又自学了在大学期间非常非常想要学习的Python。说起Python我真是心向往之,我是一个懒人,Lazy Man。懒人的通病就是能省一分是一分,Python的简洁让我恨不得卸载JDK一万遍,那会阅读Py文档坐公交车、坐地铁经常坐过站,一读就是一下午,感叹Py的易读性和易上手。Py是我目前见过最简洁的语法,除了执行速度略慢以外,其他诸如易读性、可操作性包括跨平台等都是比较完善的。虽然执行速度不能和C与J比,但想想C和J的平台翻译等等都相对来说很完善,而且Py也很容易上手,所以执行速度略慢的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当我越了解计算机,越会发现这真是个奇妙的玩物。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体现了其工程美和性能美。说实话我在硬件方向基本是外行,甚至软件方向也是半瓶子水,但是越了解越觉得自己无知,我每天大量阅读关于编程的文章,来充实自己,这是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感受到的。在编程的海洋里,我能体会到,上一次有这种感觉还是儿时读郑渊洁童话书。
编程之美,只有编者才能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