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不含深圳)、内蒙开展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工作。
2022年5月20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自2022年5月23日起,在上海市部分纳税人中进一步开展全电发票试点。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正在全面推进中!
——税改十四五规划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有哪些?——
◆2021
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
◆◆2022
建成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
◆◆◆2023
深入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基本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
◆◆◆◆2025
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基本实现全国通办;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
——全电发票与增值税发票(专、普)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