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SPR基因编辑技术,可能会为其发明者带来数十亿美元的利益。媒体对其进行了大量报道,声称该技术可能给自闭症、精神分裂甚至癌症、失明带来治愈的希望、带来新型的转基因作物等等。然而作为2020诺贝尔化学奖得主,CRISPR在专利纠纷上存在着一场拉锯战。本文将分析案情,希望借历史智慧,给予各位知识产权(IP)保护相关启示。
双 方 简 介
Group A:
博德研究所(Broad):美国哈佛-麻省理工的研究所,旗下张锋团队在本案中拥有“在真核细胞中使用原始CRISPR系统”的专利权。
张锋团队(Feng Zhang):博德研究所旗下团队,拥有“真核细胞使用原始CRISPR系统”的专利权。
Group B:
加州大学集团(UC group):包括维也纳大学、埃曼纽尔·查彭蒂尔、珍妮弗,法院称之为CVC。
维也纳大学(University of Vien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