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从法国索回圆明园兽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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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坛友建议:怎样才能从法国索回圆明园兽首?[论坛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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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索回即将在法国由佳士得公司公开拍卖的圆明园兽首,北京律师刘洋等人在北京发起成立了“追索圆明园海外流失文物诉

讼律师志愿团”,敦促拍卖行取消拍卖并归还文物。然而十分尴尬的是,很长时间,中国境内没有一个机构、组织或个人站出来当原告。后来据说有了四家机构愿意充当诉讼主体,但是这四家机构都是香港和东北的。最后出面向巴黎法院提出紧急诉状、申请禁制令的机构,竟然是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APACE)。

   据中央电视台今天(2月24日)早晨报道,法国一家法院刚刚驳回了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的诉讼请求,理由是这家机构不具备提起诉讼的主体资格。佳士得拍卖公司将如期拍卖中国国宝圆明园鼠首兔首铜像。

   我们很自然出现一个问题:为什么没有一家具有政府性质的中国机构担任这件捍卫主权和文化尊严的诉讼行为的诉讼主体呢?

   是中国官员没有足够的主权意识和道义依据吗?

   肯定不是。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司司长宋新潮在讨论这一拍卖行为时,曾经对媒体说:“中国对其享有不容置疑的所有权,当然应该归还中国。中国政府坚决反对拍卖!本应归还中国人民的圆明园被掠文物,如果被如此堂而皇之地拍卖,将再次损害中国的国家主权和中华民族的尊严。”这个表述义正词严,所强调的道理也极为简单。

   还在圆明园灰烬未冷的时候,一位参与劫掠和纵火的法国军官给雨果写信,大概想听见一位大作家对他劫掠无数艺术珍宝之功绩的称赞,可是有良心的雨果在1861年11月25日回信说:“有一天,两个强盗闯进了圆明园。一个强盗大肆劫掠,另一个强盗纵火焚烧。这两个强盗一个叫法国,另一个叫英国。法兰西帝国从这次胜利中获得了一半赃物,我渴望有朝一日法国能够摆脱重负,清洗罪恶,把这些财物归还被劫的中国。”可见,将劫掠的赃物归还原主,这是一种超时空的道义常识。

   如果说宋新潮和雨果所表述的道义依据还不够坚实,我们的国际社会还另有国际法的依据,可以作为我们索回被劫掠文物的理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件《把无可替代的遗产归还给它的创造者》说:“一个民族天才的、最高的化身之一是其文化遗产。这些被掠夺了文化遗产的男女公民至少有权要求归还那些最能代表他们民族文化艺术的珍宝。”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于1995年制定的《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在第三条第一款还有这样的明文规定:“被盗文物的拥有者应当归还该被盗物”。这些条款不就是我们要回文物的国际法依据吗?

   既然具有如此多的依据,中国政府为什么不挺身而出,向西方的拍卖公司索回中国国宝呢?究竟是什么样的障碍,拦在中国人和中国政府的面前?

   的确有障碍,这些障碍是狡猾的西方人早就未雨绸缪设置好的。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在规定“被盗文物的拥有者应当归还该被盗物”的同时,还在同一文件的第一条第三款写下了这样的规定:“任何关于返还被盗文物的请求,应自请求者知道该文物的所在地及该文物拥有者的身份之时起,在三年期限内提出;并在任何情况下自被盗时起五十年以内提出。”——这个条约为什么要有这样一条限制性规定?

   我们不妨算一算时间,全世界贫弱民族摆脱西方列强殖民统治的独立运动,有两个高潮,一个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的时候,第二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的时候。二战结束于1945年,那时候大规模的殖民活动已经日落西山,西方列强对于全世界的控制力开始下降,他们不得不纷纷从殖民国家退出。因此,以殖民方式和战争方式进行的大规模文物抢劫和偷盗也到此为止。

   从1945年到1995年,正好是五十年。所有被掠夺、被偷盗文物的国家和地区,没有权利再提出归还那些被掠夺、被偷盗文物的要求。所以,这个条约制定的游戏规则翻译成大白话就是这样的:被偷盗文物的拥有者应当将被偷盗的文物归还给该文物的原来主人,但是,咱们这些制定法律的人在殖民占领时期掠夺、偷盗的文物,不在此列。

   虽然中国政府严正声明,坚决反对这个无理的年限,但是这种合理的主张得不到西方国家的支持,无法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

   最近几百年,国际社会制定的一切游戏规则,都是由西方人主导的,都是维护他们的利益的。所以,在这样的国际格局中,中国要想按照由西方人主导制定的国际公约索回那千千万万被掠夺的文物,暂时还困难重重。

   也许上述国际背景,就是中国政府不便就鼠首和兔首铜像拍卖一事进入法律程序的原因。不过,中国政府对此发表声明,申明我们国家对于鼠首和兔首铜像具有无可怀疑的主权,却是十分必要的。另外,中国政府应该支持和鼓励中国的民间组织出面跟西方有关组织进行各种方式的交涉,使得我们捍卫文物主权的态度不断地被西方社会所了解。

   接下来的第二个问题是,如果中国的政府机构出面,向法国的法院就此提出禁制令申请,是不是就可以胜诉呢?我敢肯定地说,肯定也会败诉,只是法院提供的败诉理由一定是另外一个说法。

   如果我们希望日后能够索回那些被劫掠的文物,须得为此创造什么条件呢?

   中国要想拥有索回被掠夺文物的能力,必须真的强大起来。必须强大到在国际主流社会拥有较多的发言权,能够参与甚至主导国际主流社会游戏规则的制定。直到那个时候,那些流落异国他乡百十年,正在日渐枯死的中国国宝,才有可能改变悲惨的命运。只有当那些在殖民战争、殖民奴役中失去的文物都回到了它们的故乡,中国的生命才是完整的,中华民族的生命才是完整的。一部悲惨的丧权辱国痛史,才算大致结束。

   所以,与索回文物密切相关的而且更为根本的问题是:

中国必须奋发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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