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ic 成员类似一个全局对象的作用,但是定义在类中,遵循正常的公有/私有访问规则。
可以通过作用域操作符从类直接调用static成员;通过对象,引用或者指向该类类型对象的指针间接调用。
- static 成员函数
当我们在类的外部定义static成员时,无需重复指定static保留字,该保留字只出现在类定义体内部的声明中。
static成员是类的组成部分,但是不是任何对象的组成部分,所以static成员函数没有this指针,不能使用static成员显式或隐式地引用this。
因为static成员不是任何对象的组成成分,static成员不能声明为const,因为声明const就承诺不修改该函数所属对象。
static成员函数不能声明为虚函数。
- static数据成员
不像普通数据成员,static成员不是通过类构造函数进行初始化,而是应该在定义时进行初始化。
static 关键字只能用于类定义体内部的声明中,定义时不能标示为static。
static 数据成员的类型可以是该成员所属的类类型,而非static成员限定声明为其自身类对象指针或引用。
class Bar {
public://...
private:
static Bar mem1;//ok
Bar *mem2; //ok
Bar mem3; //error
};
非static 数据成员不能用作默认实参,因为它的值不能独立于所属的对象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