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业的破坏性创新精神,何时到来?
国产软件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用户眼里,我们仍然不够好。为什么不够好呢?想来主要还是因为我们大多数的产品和微软建立起来的既有基础相比,还不够像,不够兼容!当然不够像了,我们的软件产品是通过模仿一步步走下来的,我们好不容易在模仿之外有了些许一点小小的创新,就可能因为用户使用习惯的问题而被否决。
在产业发展的初期,适当的模仿是可以理解的,但模仿过度就意味着固守与封闭,无疑会将自己慢慢逼进死胡同。因为在快速发展的IT行业,完成模仿的速度远远比不上新一轮技术更新的频率。
除了抱怨我们的产业环境仍然不够完善,抱怨我们的计算机全民教育评价机制至今仍然功利地在站在微软那边,我们应该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微软的创新值得我们学习,但这种学习不是模仿,而是学习它创新的精神,我们已然不能在它业已开辟的红海领域里费劲心思地“贴身肉搏”了。
毋庸置疑,创新有风险,当然需要资本,资源,还有市场渠道等多重后盾支撑。这些都是在行业内成功的少数标杆企业才能稳固具备的。但这不能成为非标杆的中小企业拒绝创新,一味模仿和跟随的借口。事实上,很多现在很有名的大企业确实也都经过了一个从弱小到强大的历程,后期被大家誉为创新的概念在尚未流行之前,怎么看也都有点另类新潮,尽管出现了在很多“大家”眼中看来也只是小打小闹,成不了气候。比如微软,曾经是软件业者最让人头痛的破坏者,它的操作系统最初比不上Unix或苹果计算机的操作系统,但是它站稳脚跟之后,逐步开始了从DOS到Windows各个版本的不断升级,很快就华丽地成功了。再看柯达最开始推傻瓜照相机时,简单的操作和易于携带的特点使它获得了巨大的市场,它突破了以往摄影的较高专业性限制,使人人都可以实现当摄影师的梦想。当然那是胶片时代,现在的数码傻瓜相机更厉害,已经成为和手机一样的大众化电子消费产品了;还有索尼,它把原有的卡带录放机的喇叭取掉,让顾客把它跨在腰上,将微小的喇叭塞进耳朵里,这个看起来仅仅是思维方式的创新,帮助索尼创造了数以亿计的销售神话......这种从细微之处开始的创新成功案例,在各个时期应该说都是很多的。
在创新面前,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并非一点优势都没有,比如大企业可能很难采纳看上去微小的技术,或者这点小技术的获利在他们眼里太过渺小,或者他们要维持基于既有产品形成的相对较为一致的企业品牌和价值观......而这些恰好就是中小企业的优势,他们具有较强的灵活性、适应性和可塑性,因为包袱小,所以敢于轻装上阵。
当纯粹的产品性能提升,远超过客户的需求,这时如果推出价格较低、功能较简单,却贴近一般用户需要的新产品,就能开拓崭新市场。这是哈佛商学院教授克里斯坦森教授早几年说过的“破坏性创新”(Disruptive Innovation)。根据他的研究,这通常是新兴小公司才会做的事情。当然,大公司出于产品细分市场的考虑,偶尔也会这样做。上网本可以说就是一个破坏性创新。当软硬件推崇“摩尔定律”、不断加速产品的升级换代成为产业界不假思索的发展方向时,英特尔Atom低端处理器带动了上网本市场,使它在这个新开辟的领域创造了显著的辉煌。对于普通用户来说,升级为巅峰级的处理器和操作系统意义不大,他们所需要的仅仅是“够用就行”。谷歌的Chrome OS操作系统紧贴网络应用这个热点,摒弃其它繁琐的桌面端应用,它是纯粹为上网而设计的。
创新无处不在,没有止境,反观我们的基础软件行业,我们的破坏性创新究竟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到来?走模仿的道路当然省心省力,甚或也永远有一定的市场;但只要我们继续沿着微软的路子走下去,那么互联网环境下的赢者通吃的定律就会永远起着作用,让我们无法翻身。
来自 “ ITPUB博客 ” ,链接:http://blog.itpub.net/14682504/viewspace-622368/,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转载于:http://blog.itpub.net/14682504/viewspace-622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