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要求通过数电发票冲红时,不论蓝票是专票还是普通发票,均需要先发起红字确认单,然后根据红字确认单冲红发票。
冲红发票时需要选择冲红原因,可选项包括:开票有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终止
全额冲红
1、开票有误时只能全额冲红,冲红信息需要与蓝票保持完全一致
2、若蓝字发票对方没有做用途确认,这时销方只能对蓝票进行全额冲红
3、当月税控发票冲红原因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差额征税的差额发票只能全额冲红
部分冲红
1、蓝字发票可多次进行部分冲红,且冲红原因只能选择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终止其中一种,选择不同原因,冲红填写要求也有差异,具体如下:
“
红冲原因
”
为
“
销货退回
”
时,只允许修改数量,不允许修改单价。
“
红冲原因
”
为
“
服务终止
”
时,允许修改总金额和数量,不允许修改单价。
“红冲原因”为“销售折让”时,单价、数量必须为空。
商品服务编码为以
1
、
2
开头的冲红原因不允许选择
“
服务终止
”
,商品服务编码
为以
3
开头的冲红原因不允许选择
“
销售退回
”
,兼营销售则不对红字原因进行控
制
注意:对税控发票冲红开具数电发票时,若税控发票是清单发票,只能冲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