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全面工程质量,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也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其他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确保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同样需要确保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这些责任主体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这种责任被称为“质量终身责任”,意味着他们需要对工程质量负责到底,即使项目完成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相关责任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