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练习收到客户部分还款时,出现没有发现未清项的提示,不知道哪里又出问题了
可怜啊
背景:
销售货物给A顾客,同时开出发票16000元.数日后,进行收款作业,但收款金额为15000元,小于原发票金额.此时在系统中做收款,同时处理未清项.F-28收款,输入实际收款金额后进入"处理未清项"界面,可发现在右下角输入金额与已分配金额存在差异,此时进行凭证"模拟",系统会提示"结清的差额太大",不允许保存.
SAP系统对此有两种处理方法:一为"部分支付"方法,一为"剩余项目"方法.下面将此两种方法做一下比较.
一.部分支付方法.
点击"处理未清项"界面中的"部分支付"选项卡,将光标放在"支付金额"栏,双击可发现系统自动将收款金额更新至此支付金额,同时,界面右下角的"已分配金额"="输入金额",此时再去做凭证"模拟",可发现系统预制一张凭证: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金额15000
贷:客户账号(双击可查看此客户账号对应的总账科目)金额15000
保存过账.退出.
假设随后我们又收到客户的剩余部分还款,再次F-28进入收款处理未清项界面,此时我们可发现系统中除了原来的16000元未清项以外,又多了一项金额为-15000元的未清项目.(显而易见,此金额为负的未清项目是由我们上次收款产生).点击菜单"凭证->模拟".系统预制一张凭证: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金额1000
贷:客户账号(双击可查看此客户账号对应的总账科目)金额1000
保存过账.退出.
此时我们已将该客户该笔未清项结清.我们可通过FD10N查看该客户账户余额.双击金额栏目可看到相关原始凭证,同时也可发现,前面16000的发票未清项已经结清.
背景里的这段话说明我还没有建立那个16000的发票。。。没有要收的钱,怎么会发生未清项呢?新建了个16000的发票之后,一切解决了
根本就没有,唉,发现不懂业务真是不行,抓紧时间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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