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保留的有效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规定,而是根据合同类型以及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来确定。
对于劳动合同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相关的证明,并在一定期限内为劳动者办理相关的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应当保存二年以备查。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合同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使用。
对于其他类型的公司合同,如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等,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保存期限。这些合同的保留期限往往取决于合同双方的约定以及公司的内部档案管理政策。一般来说,为了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以及应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公司应当妥善保存这些合同文件,并根据需要设定合理的保存期限。
法律依据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六条
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七条
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