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模式的目的可分为3类:
1.创建型模式:与对象的创建有关。
2.结构性模式:处理类与对象的组合。
3.行为性模式:对类或对象怎样交互和怎样 分配职责进行描述。
面向对象设计的2个基本原则:
1.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2.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面向对象设计的5个设计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SRP):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2.开放封闭原则(OCP) :Open Closed Principle
3.Liskov替换原则(LSP):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4.依赖倒置原则(DIP):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5.接口隔离原则(ISP)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23中设计模式:
1.创建型模式:
(1).工厂方法模式
(2).抽象工厂模式
(3).创建者模式
(4).原型模式
(5).单例模式
2.结构型模式:
(6).适配器模式
(7).桥模式
(8).组合模式
(9).装饰模式
(10).外观模式
(11).享元模式
(12).代理模式
3.行为型模式
(13).解释器模式
(14).模板方法模式
(15).职责链模式
(16).命令模式
(17).迭代器模式
(18).中介者模式
(19).备忘录模式
(20).观察者模式
(21).状态模式
(22).策略模式
(23).访问者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