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102030、收入
1、建筑企业实行 " 营改增 " 后,要按新的造价规则制定不含增值税的预算合同成本,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工程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造价 = 税前工程造价 × (1 + 10%);
2019年4月1日,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下调至 9%;
其中,10% 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附加税;
包括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2、有了增值税规则下的预计合同总收入和预计合同总成本之后,就可以接照当前建造合同准则,确认建造合同收入,此时的建造合同收入为不含税收入;
1Z102031、收入的分类及确认
一、收入的概念及特点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计价利益的总流入;
1、狭义上的收入
狭义上的收入,即营业收入,是指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2、广义上的收入
广义上的收入,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收入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①、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
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了完成所有的经济目标而从事的一切活动;
这些活动具有经常性、重复性和可预见性的特点;
偶然发生的非正常活动产生的收入则不能作为企业的收入,如:出售固定资产、接受捐赠等;
②、收人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或二者兼而有之;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取得收入,会使企业的资产增加;
有时也表现为负债的减少,如预收款项的销售业务,在提供了商品或劳务并取得收入的同时,预收账款将得以抵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