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点击(默认)
可以单击选中一个目标,或者连续选中多个目标达到选取的目的,
按住shift + 鼠标左键 ,移出已经选定的对象
2、窗口框选(完全窗口) A - > B 框选窗口从左往右
只有窗口完全覆盖的实体才会选中
3、窗口框选(交叉窗口) B->A 框选窗口从右往左
只要是被窗口框住(覆盖),或者跟窗口边缘有交叉的,都被选中
4、栏选 (选中与栏选点之间形成的直线相交的对象)
<单击> --单击背景任意位置进入选取模式
命令: 指定对角点或 [栏选(F)/圈围(WP)/圈交(CP)]: f -- 栏选模式
指定下一个栏选点或 [放弃(U)]: --第一个点 下同
指定下一个栏选点或 [放弃(U)]:
指定下一个栏选点或 [放弃(U)]:
指定下一个栏选点或 [放弃(U)]:
指定下一个栏选点或 [放弃(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