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捕捉一般是实体图形上特殊的点:
对象捕捉开关:F3 --------打开或者关闭对象捕捉
1、临时捕捉 (对象捕捉关闭(F3),或者对象捕捉模式中没有启用)
按住shift + 右键,弹出菜单中选择需要捕捉的对象:如象限点 (捕捉对象设置,象限点没有勾选)
2、连续捕捉
只要对象捕捉模式中勾选对应的对象捕捉类型,则会自动捕捉不需要认为干预
当对象捕捉混乱时,临时捕捉优先
3、对象追踪 (追踪延长线上的点)
追踪【对象捕捉】捕捉到的点在水平或者垂直方向(可以设置其他角度)上的延长线上的点
追踪(一)矩形中心点画圆
命令:
circle
<确定圆心>
1、追踪矩形宽的中心点在水平方向上的点
2、重复1的步骤,追踪矩形长边的中心点在垂直方向上的点
追踪(二)追踪直线交点
找到过点B,角度为15℃的直线,且交过点A的垂线的点
命令:SE
打开设置设置如下:
方法同追踪(一),分别通过对象捕捉到直线端点,移动鼠标追踪关于设置角度(本例为15度)延长线上的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