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断
在选定的两点之间打断选定对象(直线、曲线)
命令: BR BREAK
选择对象: ---选中需要打断的对象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 或 [第一点(F)]: ---选中打断的第二个断点(B点)选择对象: <鼠标左键> ---确定选定断点
可以输入【F】,重新选定第一个断点位置 (默认第一个断点的位置是选择对象时的点击对象的点)
打断于点
方法<一> : 设置断点1和断点2重合,第二个端点为:@ 或者 @0,0 (相对偏移为0)
方法<二> : 【编辑】工具栏 --> 【打断于点】 ----- 效果同上
3、合并(join)
合并前提:线性线(直线、多段线、三维多段线)、弯曲对象(圆弧、椭圆弧、螺旋或样条曲线)
构造线、射线和闭合的对象无法合并
合并操作命令
命令一(先选择后输入命令(join))
<选中对象> --选中需要合并的对象
命令: JOIN --输入join ,空格确认
找到 2 个
2 条直线已合并为 1 条直线
命令二(先输入命令(join)后选中合并对象)
命令: JOIN ---输入命令
选择源对象或要一次合并的多个对象: 找到 1 个 ---选中对象
选择要合并的对象: 找到 1 个,总计 2 个 ---输入空格或enter 确认选中对象
选择要合并的对象:
已合并 0 个对象,操作中放弃了 2 个对象 ---合并结果输出
合并(一)直线 共线可合并
合并(二)多段线 对象必须连续(所有多段线的X/Y至少有一个相同)且共面(z轴坐标一样)
合并(三)圆弧 必须具有相同半径和中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