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lab答疑篇二十:定义的function使用工作区变量a时为什么报错?这是一个典型的参数传递问题

0.问题来源

请问up,定义了function函数之后,里面有个变量a,需要计算a*x²+x+3,现在Matlab的工作区中有a=2这个变量,为什么一直报错说a无法识别呢?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吗?

  1. 问题复现

2.知识普及

在Matlab中,工作区的变量,一般是在命令行窗口或者脚本文件中创建出来的,所以,这些变量的作用范围,也是命令行窗口,或者脚本文件,这个工作区一般称为:基础工作区;

此外,还存在一种程序代码的组织形式,叫做函数文件,固定格式是,第一个可运行的程序行,必须使用function关键字开头,那么,函数文件中,使用的所有变量,有自己独立的工作区,叫做函数工作区;

必须强调,函数工作区和基础工作区是不相通的,也就是说,两者的变量不能相互直接使用,相互使用的方法是:参数传递。

3.参数传递

关于这个问题的变种很多,大家遇到的很多问题,实质上都是这个问题,不论在什么平台上被问到,我一般都会简洁的回复:参数传递;

问题来了,什么叫做参数传递?

从函数的定义说起,格式如:y=function(x),其中x称为输入参数,y称为输出参数,它们的产生和消亡都是在函数工作区的,不会自动逃逸到基础工作区;

所以,如果需要在基础工作区使用它们,必须把变量传递出来,方法是:在命令行窗口或者脚本环境中,调用这个函数进行运算,生成的输出参数就在基础工作区,相反,如果需要把基础工作区的变量传递给函数,那么,把变量作为函数的输入参数传递进去,基础工作的变量就进入函数工作区进行运算了;

上面讲了基本原理,想必大家已经云里雾里;

4.问题解决(举例说明)

先说最基本的情况,定义函数y=fun(x),需要计算函数表达式y=x²+x+3,这个简单,在命令行窗口直接调用即可:y=fun(1),结果:y=5;

进一步,如果基础工作区有变量a=2,而定义的函数y=fun(x)中,需要计算函数表达式y=a*x²+x+3,大家注意,函数表达式有一个变量a,但是,函数工作区是没有变量a的,如果在命令行窗口直接调用:y=fun(1),必然会报错:未定义变量a,或者变量a无法识别,云云;

这个时候,调用的方法需要变一变思路,首先更改函数定义:y=fun(x,a),把a作为一个输入参数,这样做的目的是,通过建立输入参数这个坑位,打通函数工作区和基础工作区的一条参数传递的路径,然后,在命令行窗口调用的格式做相应变化:y=fun(1,a),这里的前提是,基础工作区已经有了变量a=2,那么,结果:y=6;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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