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麦当劳,kfc,到星巴克,从computer、internet到windows,美国人一直在重复一件事,创造东西,宣传东西,到处卖东西。这些发明有的是实物有的是理念,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例如有一个新东西诞生了,美国人会到处宣传例如到中国宣传,这种东西能给你生活带来的变化,对人的深远影响,自己赚的盆满钵满。这是一件好事,我们能够拥有更多的能带给人们生活带来深刻变化的发明创造,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是问题是:当美国人习惯性的把自己定位在规则制定者这一位置上的时候,我们是否也把自己习惯性的定位在了规则的使用者的位置上。
在移动通信领域gms出现的时候,有人感到不喜欢,于是产生了cdma,然后满世界的卖cdma。我们花钱把他们买过来,使用的时候感叹:啊!太方便了。之后就什么也不再思考,等待下一个新产品的出现。
创造性劳动和非创造性劳动 相比在获得回报方面相差的是非常非常悬殊的,看看Bill.Gates就知道了。但是这两种工作方式的差别并不大,实际只有一条,前者工作时在用大脑,后者不怎么用在工作上。
美国人发明了计算机,然后发明了internet,发明了程序语言,然后是多种语言,然后是在程序语言基础上的各种各样的应用程序......中国人花巨资买过来他们的这些没有什么成本的理念,只因为我们没有去想,或者没有想去思考,仿佛创造能力和发明能力只是别人脑袋里面才有的东西。
最近英国人又跑出来捣乱说:我们的研究成果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是中国人。我听了之后很惭愧,心里面并没有表扬之后的美滋滋的感觉。一个聪明的国度产生出来的对人类的影响好像最近一些年来实在是有限。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的想法能对很多很多人的生活带来影响,这的确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而且他自己也会得到非常多的回报,这是共赢的事;但是如果一个人的大脑因为不怎么用而保养的很好,实在是一件比较遗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