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1:
工人执行做事,主管统筹生产,品管管控品质,三者工作不同,但都有保证生产品质的责任,但是,出了品质问题,工人是失误,例如麻痹大意,主管是附带责任,例如监管不到位,培训不到位之类,品管是失职,品管作为生产一员,不直接参与生产,不参与管理,不参与工艺,唯一工作就是发现不良,中断不良。如果发现不了不良品,那还有什么存在价值。 另,生产过程中,没有任何人能保证不会出错,正因为这一点才设置品管职位。 所以,如果处罚,我认为品质第一,工人第二,管理第三。
意见2:
永远应该是谁犯的错谁主责,谁犯得错谁责任最大,甚至负80%的责任都不为过,然后管理者和品管负连带责任;为什么呢?1.员工犯了错,如果只负次要连带责任,却要去把管理者和品管重罚,员工会不会就无所谓,会不会哪天有人不想干了或对哪个品管对哪个管理者有意见了三天两头故意搞事情去让别人重罚背锅,而他却只要负次要责任?别说没有,大把这样的人。2.有键盘侠说了,员工犯了错是品质没监督好,是管理者没教好,当然应该是品质主责,员工次之.....这纯属谬论!就以中国法律为例,一个人的儿子犯了错杀了人,那被判处死刑的是这个人的儿子,还是家长?这是很浅显的道理。
意见3:
如果有不良流到客户端,最终的责任都能划分到工程部了。1.业务说 品质部没有把控好品质,导致不良品流出,品质责任。2.品质说 生产部制造出的不良品,生产责任。3.生产说 工程部调机没有调校好,才会生产出不良品,工程责任。 所以,责任要切分得一清二楚还是很困难的,最重要的还是找到杜绝发生类似事件的方法,而非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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