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创公司股权结构:
2011年6月公司创立,自筹启动资金50万。
1)陈天和Alex 每人出资25万元,总计5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
2)陈天(CTO兼董事长)股份60%,因为是想法的发起人,且在实现这个想法的过程中。 Alex(CEO)股份40%,加入的联合创始人。(这种任职和股权结构,没有那个创始人有决定的拍板权,导致后续很多重大决议有分歧没法得到高效落实)
3)股份以股份兑现(vesting)的方式获得,分4年行使。干满第一年得1/4,以后每干满一个季度获得1/16(后面在正式投资协议中定为每年才能得1/4,未满一年中途离开没有相应的股份)
4)途客圈创始人约定拿到天使融资前,不拿工资。(陈天书中建议拿合理的工资,比如之前工资的80%,稳定后拿100%的工资)
二、种子轮融资:
获得创新工场15万元的种子轮投资,外加创新工场3个月的孵化服务。付出10%的股份。
投资协议:
期权池:期权池是为未来的核心员工预留的用以吸引和保留人才的股份,一般在10%-20%(期权池一开始设置过高对创始人没什么好处,投资人到时希望设置稍微高点的比例) 清算优先权:当你的公司被清算时(被收购、破产等),投资人能够优先回收自己的投资。投资人可以约到几倍的优先权。(比如A轮投资人投资200万美元,给出2倍的清算优先权,当该公司被收购是,投资A轮投资人可以拿回400万美元)。创始人如果有很强的议价能力,可以要求1倍的不参与分配的清算优先权。
反稀释条款:投资人有权之后的融资中选择继续投资获得至少与其当前股份比例相应数量的新股,使自己的股份不会在一轮轮融资中被反稀释。
本轮融资的目的:
1)获得创新工场的知名度。
2)获得市场推广资源。
3)招聘资源。
4)创业学习的机会。
5)竞争性的工作环境。(创业者和创业者一起工作)
6)人力资源、法务和财务。
三、新合伙人加入:
Kent 是在线旅游行业的资深专家,加入公司后主管商业开发和内容运营。Alex主管融资和日常管理,陈天负责产品开发。
提供给Kent 10%的的股份,分两期配置:加入后5%,获得天使轮投资后再给5%,同样是4年的行权期。Kent 象征性地出资1千元。
这样如果天使轮融出20%的股份,再减去种子轮的10%,期权池的10%,三个联合创始人的比例大致是30%,20%,10%。
四、员工招聘:
招聘菲姐,又招聘了些实习生,设计师等。
五、天使轮融资:
2011年10月,拿到创新工场和金沙江的天使轮融资50万美金。出让股份没说。
VIE 可变利益实体:简单来说就是A公司并不实际持有B公司的股份,但A/B公司签了一份协议,规定B公司的所有权益都归A公司所有。
VIE 75号文。
2011年10月就50万美金融资就开始设立VIE结构,到2012年2月底,才重要成功设立VFOE,50万美金投资才可以正常使用。
VIE结构一般是这样的:
1)公司的创始人(管理团队)设置一个离岸公司,用做上市实体的持有人。(我们常常听到的BVI公司就是英属维京群岛设立的离岸公司)
2)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共同成立一个公司,作为上市的主体。一般上市主体会选择开曼公司。
3)上市公司的主体(开曼公司)在香港设立一个拥有100%股权的壳公司。
4)香港公司再设立一个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也就是WFOE(wholly foreign owned enterprise外商独资企业)
5)WFOE与内资公司签订一系列协议,达到控制内资公司的目的。
整个结构如下:
BVI --> Cayman --> HK --> WFOE --> 内资公司
六、劳动法裁员:
1、新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分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十几个人的公司,随便裁员2个人就超过10%。 (对企业比较有利的做法是,让员工自己主动提出离职,这样便规避了法律的风险)
七、危机:
1、2012年12月底,现金流已经降到115万元。陈天离开,只能归属1/4的股权,分期和分阶段支付。
2、2013年上半年,公司被并购。
八、其他:
1)推荐书籍《松本行弘的程序世界》 《黑客与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