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个项目的客户选择开发人员的模式值得总结一下。
一个是澳大利亚的客户。这个客户准备在我们公司建立十几个人的开发团队。但是他不是一下子要面试那么多人,而是一个一个地增加人员。最初是只和我们要一个人,他对简历满意之后,这个人先让他免费试用一周。如果客户第一周的工作满意,那么就签一个月的合同。注意他没有直接签长期合同。实际上,这一个月仍然是一个试用期。如果一个月之后客户对这个人的工作仍然满意,那么就签三个月或更长的合同。当客户的项目需要第二个人员,他仍然是采用免费试用->短期合同->长期合同这样的模式。这种模式的显著优点是降低了客户的风险,确保客户可以选择到最合适的人员。同时,通过试用期的工作,双方对合作模式有了一个磨合,所以在长期合同开始之后工作效率会更高。此外,这种模式可以让双方更快地建立信任。要知道信任在离岸外包过程中是一个很重要的成功前提。
另一个客户是美国客户。这个客户的项目都比较小,但是多个小项目会连续起来,这样也为建立外包开发中心提供了条件。但是最近遇到的问题是我们的人员紧张,所以只能给他提供兼职人员。兼职人员是不能保证在项目中的投入时间的。但是这个兼职人员的技能不错。所以客户提出的方案是把一些不紧急的相对较小的工作分配给兼职人员去做。我认为这个方案对于兼职人员的选择是一个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