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创新步伐的加快,我国专利申请量的增长速度已大大高于专利审结的速度。专利审查周期的长短不仅影响企业对市场的可预期性,而且影响专利系统对技术创新的产出和扩散的激励作用的发挥。过长的专利审查周期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竞争预期和获利周期,从而使得专利系统的运行困难,阻碍技术创新。尤其是在新技术领域,专利审查周期的过长会影响福利最优的实现。因此从制度层面建立加速审查的机制具有迫切的现实需求。
目前主要的专利加速渠道有快速预审、优先审查以及PPH。作为最新的加速审查制度,快速预审从审查周期上来讲是目前加速力度最大的加速渠道。
就笔者的实务处理经验来看,发明专利申请从正式递交国知局至收到授权通知书最快56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从正式递交国知局到受到授权通知书最快6天。
快速预审与其他审查区别在哪儿?
专利快速预审服务是指按照《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工作要求,保护中心为备案的申请主体免费提供专利申请预先审查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进行加快审查,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行的专利快速审查工作的一部分。
具体地,快速预审具有三个典型特点:
一、具有地域性和领域性。申请人仅能向其住所地对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备案申请以及将具体案件提交快速预审审查。备案主体所处产业须符合对应保护中心所受理的技术产业范围,具体案件需落入相应保护中心对应IPC分类号。
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案件进行正式审理之前,对应保护中心需对案件进行预先审查。预先审查的具体审查方面可以包括技术领域是否落入对应IPC分类号、是否有明显的形式问题以及明显的新创性问题等,为后续国知局加速审查扫清前期的障碍。
三、为配合国知局的加速审查,申请人的答复期限也被明显缩短。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分别为10个和5个工作日(自发文日起计算),逾期未答复或下发两次审查意见后认为仍不具授权性,将进入普通审查通道。
关于快速预审的整个程序,可以从中国(西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给出的以下预审流程图清楚地知悉:
需提醒注意的是,进入快速预审不意味着授权的概率大,其最终导致的效果是加速被授权或被驳回。此外,相比普通案件,快速预审案件在整个审查过程中会失去许多权益,例如,必须早日公布该专利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同时提实审、答复审查意见的期限被大大缩短、须放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规定的对申请进行主动修改的权利等等。申请人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快速预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