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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含义:(常规->具体)
继承意味着可以先定义并编译常规形式的类,再定义这个类的更加具体的形式并继承这个类的所有属性,即一个基类创建派生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根据需要添加更多的成员属性和成员函数。
派生类:
class HourlyEmployee : public Employee { }
- HourlyEmployee:派生类
- Employee:基类
- 继承关系:符号(:)
派生类的定义只列出新增的成员变量,基类定义的成员变量不必提及,它们会自动提供给派生类。
重定义、重载与重写
重定义:(redefining)
继承基类的成员函数的定义需要在派生类的定义中修改,使其在派生类中的定义有别于在基类中的定义。为了重定义成员函数,只需在类定义中列出它,并提供新的定义,类似于在派生中新增成员函数。
- 子类重新定义父类中有相同名称的非虚函数 (函数名相同,返回的类型相同, 参数列表可以相同,可以不同 ) 。
重载:(overload)
- 重载是函数名相同,参数列表不同
- 重载只是在类的内部存在。但是不能靠返回类型来判断。
重写:(override)
重写也叫做覆盖。子类重新定义父类中有相同名称和参数的虚函数。函数特征相同。但是具体实现不同,主要是在继承关系中出现的 。
重写需要注意:
1 被重写的函数不能是static的。必须是virtual的
2 重写函数必须有相同的类型,名称和参数列表
3 重写函数的访问修饰符可以不同。尽管virtual是private的,派生类中重写改写为public,protected也是可以的
#include <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A { public: A() { cout<<"this is A'contrutor."<<endl; } ~A() { cout<<"this is A'destrutor."<<endl; } //overload,两个f1函数在Base类的内部被重载 void f1() { cout<<"A f1(null)"<<endl; } void f1(int a) { cout<<"A f1(int)"<<endl; } virtual void display() { cout<<"A display()"<<endl; } private: void say(){ cout<<"A say()"<<endl; } }; class B:public A { public: B():A() { cout<<"this is B'contrutor."<<endl; } ~B() { cout<<"this is B'destrutor."<<endl; } //重定义 void f1(int a) { cout<<"B f1(int)"<<endl; } //重写 void display() { cout<<"B display()"<<endl; } }; int main() { int a=1; A a1; cout<<"********"<<endl; B b1; a1.f1(); a1.f1(a); b1.f1(a); a1.display(); b1.display(); return 0; }
综上所述,总结如下:
成员函数重载特征:
相同的范围(在同一个类中)
函数名字相同
参数不同
virtual关键字可有可无
- 重写(覆盖)是指派生类函数覆盖基类函数,特征是
不同的范围,分别位于基类和派生类中
函数的名字相同
参数相同
基类函数必须有virtual关键字
- 重定义(隐藏)是指派生类的函数屏蔽了与其同名的基类函数,规则如下:
a 如果派生类的函数和基类的函数同名,但是参数不同,此时,不管有无virtual,基类的函数被隐藏。
b 如果派生类的函数与基类的函数同名,并且参数也相同,但是基类函数没有vitual关键字,此时,基类的函数被隐藏。
派生类的对象具有多个类型
- 在允许使用基类对象的任何地方,都能使用派生类的对象。
例如:
在函数中要求使用Employee类型的参数,就可以为该参数传递HourlyEmployee类型的值,另外,可以将HourlyEmployee类的对象赋给Employee类型的变量。
- 注意:不可以将Employee对象赋给HourlyEmployee类型的变量,毕竟Employee不一定是HourlyEmployee.
不继承的函数:
- 构造函数不继承
- 私有成员函数和成员变量不继承
- 析构函数不继承
- 拷贝构造函数不继承
- 赋值操作符不继承
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
- 基类的构造函数不被派生类继承,构造函数不能被继承是有道理的,因为即使继承了,它的名字和派生类的名字也不一样,不能成为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当然更不能成为普通的成员函数,但可在派生类构造函数的定义中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
- 析构函数也不能被继承。与构造函数不同的是,在派生类的析构函数中不用显式地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因为每个类只有一个析构函数,编译器知道如何选择,无需程序员干涉。
#include <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A { public: A() { cout<<"this is a'contrutor."<<endl; } ~A() { cout<<"this is a'destrutor."<<endl; } }; class B:public A { public: B():A() { cout<<"this is b'contrutor."<<endl; } ~B() { cout<<"this is B'destrutor."<<endl; } }; int main() { A a1; cout<<"********"<<endl; B b1; return 0; }
- 执行顺序:析构函数的执行顺序和构造函数的执行顺序相反
创建派生类对象时,构造函数的执行顺序和继承顺序相同,即先执行基类构造函数,再执行派生类构造函数。
而销毁派生类对象时,析构函数的执行顺序和继承顺序相反,即先执行派生类析构函数,再执行基类析构函数。
私有成员函数和成员变量
- 假如类的私有成员变量可在派生类的成员函数定义中访问,这违背了其保密性,因此,除了通过基类的接口函数进行访问,否则不能直接访问基类的成员函数和成员变量
- 私有成员函数只应作为辅助函数使用,所以只应在定义他们的类中使用。
赋值操作符和拷贝构造函数
- 重载的赋值操作符和拷贝构造函数不会被继承,然而,他们可以在派生的重载赋值操作符以及拷贝构造函数的定义中使用。
- 重载赋值操作符必须定义为类的成员函数。
- 为什么赋值运算符重载函数不能被继承呢?
因为相较于基类,派生类往往要添加一些自己的数据成员和成员函数,如果允许派生类继承基类的赋值运算符重载函数,那么,在派生类不提供自己的赋值运算符重载函数时,就只能调用基类的,但基类版本只能处理基类的数据成员,在这种情况下,派生类自己的数据成员怎么办?
参考:
protected限定符
在类的成员变量或成员函数之前,如果添加了限定符protected,那么除了派生类之外的其他任何类或函数,它的作用等同于private,但在派生类中,可以通过名称直接访问这些成员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