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符合平台发布需要,部分内容被删除。完整的原文链接:忽视这条专利审查新规,专利申请可能被撤回!
这项新规事关申请人的重大利益,如被忽视,可能导致专利申请被撤回。
如果答复期限计算错误,逾期不答复,则专利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专利审查指南(2023)已经于2024年1月20日正式实施,该版本对很多内容作了修改。
答复期限或专利事务办理的计算方式已经发生改变,需予以关注。
专利审查指南(2023)的规定:
根据最新审查指南的规定,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的起算日就是通知书上载明的发文日。
不再加上15日的邮路期!
例如,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发文日是2024年1月24日,通知书指定的答复期限是4个月,那这次通知书的最晚答复日期是2024年5月24日。
错过了这个答复日期,如果还想继续审查,只能请求恢复请求并缴纳恢复费。
根据以前的规定,答复期限的起算日是在发文日的基础上,先加上15日的邮路期,再加上通知书指定的期限。旧规定如下:
什么是邮路期?
专利审查指南并没有采用”邮路期“这个术语,使用这个词只是为了描述方便。
以前交通不发达,电子申请系统也不普及,很多偏远地区送达纸质通知书,需要很长时间。为了照顾这些地区的申请人,法律法规赋予了所有申请人同等的期限利益。期限的起算日,一律在发文日起的基础上,加上15天。这样,哪怕是最偏远的地区,在15日内,怎么也能收到通知书,不会因为地处偏远而损失答复的期限。
当今社会,交通已经非常发达,电脑的应用已经很普及。随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升级,兼容性和易用性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哪怕是70岁的老人,都能自如地使用电子申请系统来处理专利事务。
在新的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新申请提交后,基本上能在当天收到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申请人的期限利益并没有受到损害。
基于当今的形势,已经没有必要设置15日的邮路期。
如果还按照原来的方式计算答复绝限,就容易错过相关期限,导致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
审查通知书答复以及其他专利事务办理期限的计算,不再加上15日的邮路期。
这个变化需要留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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