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近期我国的内容主管部门广电总局,对互联网视听服务整顿升级到P2P分享领域时,传统的P2P应用顽固所坚持的 “盗版”和 “有害信息”、以及“滥用资源”之路,终于穷途末路了。
P2P在中国的兴起和凋零,有其技术和背景的必然性(只谈中国特色的)。
P2P 最早在中国兴起,重要原因,从内容层面有:1)优质内容资源的匮乏; 2)盗版的泛滥;3)不良信息的有效传播渠道。P2P直接导致卖盗版光盘的小贩几乎消失了)。从技术层面有:1)带宽资源的不足;2)服务器计算和储存资源的不足。从用户的层面有:1)没有付费的习惯;2)付费渠道不让人满意。
当2003-2004年P2P分享在中国兴起时,首先遇到巨大冲击的是电信运营商,无休止的P2P流量增长带来了巨大的扩容压力,这时包括ipbaobao在内的任何人对P2P造成的这一影响的批评,都会得到无数的板砖。运营商是企业,他们可以做的是利用DPI等技术对P2P进行遏制,并且不断扩容。最近2年,相关的矛盾基本化解了,运营商和用户在P2P方面相安无事,和平相处了。
辩证法告诉我们,一个主要矛盾的缓解,意味着其它矛盾将上升成主要矛盾。P2P相关的内容方面上升成了主要矛盾,即盗版和有害信息。这个时候,P2P遇到的不是电信运营商“温柔”的市场手段,而是强硬的行政手段:关闭P2P。
咎由自取的P2P共享终于遇到了毁灭性打击。用户当然不高兴,那还有谁也会高兴呢?至少还有两个:电信运营商和视频网站。他们两家都可以从这次广电总局的行动中获益。
P2P是一项先进的技术,本身没有错对。但P2P错就错在有人拿它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或者做合法事情的时候危害到了其它人的利益。对P2P的封杀, 必然导致更多“合法”P2P技术和应用的诞生!
招安P2P,让P2P不再不受任何控制,纳入到现行的法律和社会框架下,才使P2P最应该做的。CCSA已经做了2年的可管可控的P2P技术标准,就是这样的目的。
P2P标准化的核心目的:1)解决内容的合法性控制问题;2)服务的可靠性和合理性问题;3)商业上的可持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