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const
参考链接:
没有学不会的 C++:logic constness 和 bitwise constness
Advanced C++ – Logic Constness and Bitwise Constness
7.1 用const修饰函数的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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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作输出用,不论它是什么数据类型,也不论它采用“指针传递”还是“引用传递”,都不能加const修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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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t只能修饰输入参数:
如果输入参数采用**“指针传递”**,那么加const修饰可以防止意外地改动该指针,起到保护作用。
//source 是输入参数,如果函数体内的语句试图改动source,编译器将指出错误 void Func(const char *source);
如果输入参数采用**“值传递”,由于函数将自动产生临时变量用于复制该参数,该输入参数本来就无需保护,所以不需要加const修饰**。例如不要将函数
voidFunc1(int x)
写成voidFunc1(const int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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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内部数据类型的参数而言:
像
voidFunc(A a)
这样声明的函数注定效率比较底。因为函数体内将产生A类型的临时对象用于复制参数a,而临时对象的构造、复制、析构过程都将消耗时间。为了提高效率,可以将函数声明改为voidFunc(A &a)
,因为**“引用传递”仅借用一下参数的别名而已,不需要产生临时对象**。 但是**“引用传递”有可能改变参数a**,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很容易需要加const修饰,因此函数最终成为voidFunc(const A &a)
。以此类推,是否应将
voidFunc(int x)
改写为voidFunc(const int&x)
,以便提高效率?完全没有必要,因为内部数据类型的参数不存在构造、析构的过程,而复制也非常快,“值传递”和“引用传递”的效率几乎相当。
7.2 用const修饰函数的返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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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给以**“指针传递”方式的函数返回值加
const
修饰,那么函数返回值(即指针)的内容不能被修改,该返回值只能被赋给加const
修饰的同类型指针**。例如函数:const char * GetString(void); //如下语句将出现编译错误: char*str = GetString(); //正确的用法是 const char *str =GetSt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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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函数返回值采用**“值传递方式”**,由于函数会把返回值复制到外部临时的存储单元中,加
const
修饰没有任何价值。int GetInt(void); // 例如不要把上面函数写成下面 const int GetInt(void); //========================================= A GetA(void); //同理不要把上面函数写成下面,其中A为用户自定义的数据类型。 const A GetA(v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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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返回值不是内部数据类型,将函数
A GetA(void)
改写为const A &GetA(void)
的确能提高效率。但此时千万千万要小心,一定要搞清楚函数究竟是想返回一个对象的“拷贝”还是仅返回“别名”就可以了,否则程序会出错。
函数返回值采用“引用传递”的场合并不多,这种方式一般只出现在类的赋值函数中,目的是为了实现链式表达。
例如:classA { A & operate = (const A &other); // 赋值函数 }; Aa, b, c; // a, b, c 为A的对象 //============================================== a= b = c; // 正常的链式赋值 (a= b) = c; // 不正常的链式赋值,但合法 //如果将赋值函数的返回值加const修饰,那么该返回值的内容不允许被改动。上例中,语句a= b = c 仍然正确,但是语句(a= b) = c 则是非法的。
7.3 const 成员函数
int func(void) const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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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不会修改数据成员的函数都应该声明为const类型。如果在编写const成员函数时,不慎修改了数据成员,或者调用了其它非const成员函数,编译器将指出错误,这无疑会提高程序的健壮性。
以下程序中,类stack的成员函数GetCount仅用于计数,从逻辑上讲GetCount应当为const函数。编译器将指出GetCount函数中的错误。
classStack { public: void Push(int elem); int Pop(void); int GetCount(void) const; // const 成员函数 private: int m_num; int m_data[100]; }; int Stack::GetCount(void) const { ++ m_num; // 编译错误,企图修改数据成员m_num Pop(); // 编译错误,企图调用非const函数 return m_nu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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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t 成员函数的声明看起来怪怪的:const关键字只能放在函数声明的尾部,大概是因为其它地方都已经被占用了。
关于const
函数的几点规则:const
对象只能访问const成员函数,而非const
对象可以访问任意的成员函数,包括const成员函数.const
对象的成员是不可修改的,然而const
对象通过指针维护的对象却是可以修改的.const
成员函数不可以修改对象的数据,不管对象是否具有const性质。在编译时,对于const
成员函数,以是否修改成员数据为依据,进行检查.- 然而加上
mutable
修饰符的数据成员,对于任何情况下通过任何手段都可修改,自然此时的const
成员函数是可以修改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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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const
放在后面跟前面有区别么,准确的说const
是修饰**this
指向的对象**。classA{ public: f(int); }; //这里f函数其实有两个参数,第一个是A*const this, 另一个才是int类型的参数
如果我们不想f函数改变参数的值,可以把函数原型改为f(const int),但如果我们不允许f改变this指向的对象呢?因为this是隐含参数,const没法直接修饰它,就加在函数的后面了,表示this的类型是
const A* const this
。
const修饰*this
是本质,至于说“表示该成员函数不会修改类的数据。否则会编译报错”之类的说法只是一个现象,根源就是因为*this
是const
类型的
7.4 使用const的一些建议
1 要大胆的使用const,这将给你带来无尽的益处,但前提是你必须搞清楚原委;
2 要避免最一般的赋值操作错误,如将const变量赋值,具体可见思考题;
3 在参数中使用const应该使用引用或指针,而不是一般的对象实例,原因同上;
4 const在成员函数中的三种用法要很好的使用;
5 不要轻易的将函数的返回值类型定为const;
6 除了重载操作符外一般不要将返回值类型定为对某个对象的const引用;
7.5 bitwise const 与 logic const是什么意思?
首先介绍一下什么是Logic Constness和Bitwise Constness,
- Logic Constness指的是function 后的const修饰,我们只知道这个function被const修饰了,但是并没有任何变量被const。
- Bitwise Constness指的是变量(指针,或者引用等,基本上任何的二进制储存值)被const修饰。
什么是 Logic constness
有以下类 BigArray
,其成员 vector<int> v;
是一个数组数据结构,为了让外部可以访问该数组,此类提供了一个 getItem
接口,除此之外,为了计算外部访问数组的次数,该类还设置了一个计数器 accessCounter
,可以看到用户每次调用 getItem
接口,accessCounter
就会自增,很明显,这里的成员 v
是核心成员,而 accessCounter
是非核心成员,我们希望接口 getItem
不会修改核心成员,而不考虑非核心成员是否被修改,此时 getItem
所具备的 const
特性就被称为 logic constness。
class BigArray {
vector<int> v;
int accessCounter;
public:
int getItem(int index) const {
accessCounter++;
return v[index];
}
};
什么是 Bitwise constness,这里使用了关键字mutable
但是,上面的代码不会通过编译(const 成员函数,却修改了类的数据),因为编译器不会考虑logic constness
,于是就有了 bitwise constness 这个术语,可以理解为字面上的 constness 属性,编译器只认 bitwise constness。为了解决这种矛盾,可以把 accessCounter
声明为 mutable
的成员,即
class BigArray {
mutable int accessCounter;
// const_cast<BigArray*>(this)->accessCounter++; // 这样也行,但不建议这么做
// ...
};
此时既保持了 logic constness 特性,编译器又可以通过编译。
反过来,如果你的成员是指针类型,在函数中我们修改了指针所指的数据,此时字面上指针变量并没有被修改,编译器依然只会维护 bitwise constness,即便我们将这样的函数声明为 const,依然是没有问题的,例如下面的代码可以通过编译
class BigArray {
int* v2;
// ...
void setV2Item(int index, int x) const {
v2[index] = x;
}
};
但逻辑上,这个函数不应该被声明为 const,所以这里最好把 const 关键字去掉。
结论
logic constness 和 bitwise constness 的重要性排序:logic constness > bitwise const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