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快速通道项目********
( - 段)土方运输合同
托运方(甲方):科学城快速通道项目*******
承运方(乙方):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快速通道项目道路建设工程一期(*******-*********段)土方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快速通道项目道路建设工程一期(*******-******段)土方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快速通道项目道路建设工程一期(*******-*******段)土方施工作业开始起,到本段总的土方施工作业完成止。具体施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起始地:本项目土方施工现场。到达地:甲方指定的西科大外河边土方倒场。
第四条 运输车辆
1、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型号及数量必须满足甲方土方运输需要,按照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配备。
2、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需严格保证正常的运行状态和及时的保养维护,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及专人专车,运输车辆需配备防尘、防抛洒装置以及满足当地城建及环卫、交通主管部门对于工程土方运输车辆的专项要求。
3、乙方配备进入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驾驶人身份证、车辆合格的年检标志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