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的旗帜
1956 年夏天,美国达特茅斯(Dartmouth)大学召开了一次人工智能奠基式的历史性会议。会议本来属于朋友间沙龙式的学术研讨,与会者也只有10 个人,但他们被科学界誉为“10 大金刚”,率先举起了人工智能(AI)的大旗。达特茅斯会议发起者是该大学29岁的年轻助教约翰·麦卡锡(J.McCarthy)。
麦卡锡1927 年出生在波士顿一个共产党活动家的家庭。父亲是木匠,母亲是来自前苏联立陶宛的犹太人,就职于一家左派报纸。因此,孩提时的麦卡锡经常阅读当时流行于苏联的著名科普读物《十万个为什么》,初中时代便自学完大学低年级微积分课程,最终被加州理工学院允许免修两年大学数学。
1949 年,普林斯顿大学的数学博士生麦卡锡,幸运地与“电脑之父”冯·诺依曼在一起工作,研究用机器模拟人类智能。他回忆说:“我把有智慧的东西看成是‘有限自动机’我对冯·诺依曼说了这一想法,他高兴地讲:‘快把它整理出来。’”但是,麦卡锡没有立即着手整理,因为他认为自己的想法还不成熟。
1952 年后,麦卡锡又接触了贝尔实验室的申龙(C.Shannon,《信息论》创始人),他们从通讯数学的角度探讨了有关智能的理论,逐渐形成召开一次研讨会的想法。于是,麦卡锡和申龙找到马文·明斯基(M.Minsky,哈佛大学青年数学家、现麻省理工学院教授)和IBM 公司工程师罗彻斯特(N.Locherter),共同向洛克菲勒基金会申请到一笔微薄的赞助——包括火车票在内总共7500 美元。
达特茅斯会议历时两个多月,与会者除了上述四人外,还邀请了卡内基—梅隆大学阿伦·纽厄尔(A.Newell)和赫伯特·西蒙(H.Simon)、麻省理工学院塞夫里奇(O.Selfridge)和索罗门夫(R.Solomamff),以及IBM 公司塞缪尔(A.Samuel)和莫尔(T.More)。这些青年学者所精通的专业包括数学、心理学、神经生理学、信息论和电脑科学,他们想从不同学科的角度来探讨机器智能的可能性。
在会议建议中麦卡锡写道,他将致力于研究语言和智能的关系,希望设计出一种能够完成博弈和其他任务的电脑。正是麦卡锡首先提出了“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简称AI)这一术语,获得与会科学家的认同。
然而,越是深入讨论,越是发现AI 目标的困难性:他们绝不可能通过一个夏季的讨论,就可以解决发明一台智能机器的问题。
智能是人类独具的特征,AI 研究想用机器模拟人类的智能,实际上,对于什么是人类的“智能”,科学界至今都还没有获得令人满意的定义。有人从生物学角度定义为“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有人从心理学角度定义为“进行抽象思维的能力”,甚至有人同义反复地把它定义为“获得能力的能力”,或者说它“就是智力测验所测量的那种东西”。正如《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指出的那样,这些定义并未被人们所普遍接受。通常认为,人类的智能包括感知、学习、推理、决策、直觉和联想等等,但这些都只是智能的行为而非对智能的定义。
既然连人类智能都无法给出精确的定义,对人工智能(AI)的描述也只好任其众说纷纭。赫伯特·西蒙指出,AI 研究是学会怎样编制计算机程序完成人类机智的行为;明斯基则认为,人工智能一方面帮助人的思考,另一方面使计算机更有用。鉴于阿兰·图林是用“图林试验”来判断机器是否具有人工的智能,后来,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温斯顿(P.Winston)在AI 教科书里下定义说:“人工智能就是研究如何使电脑做过去只有人才能做的智能的工作。”
达特茅斯会议虽然没能实现麦卡锡预想的目标,但他们至少确立了一些可行的目标和方法,使人工智能作为电脑科学一个独立的重要分支获得了科学界的承认,为AI 未来的研究创造了基础。因此,达特茅斯大学通常被看作是AI 诞生的地方,“10 大金刚”后来大多成为人工智能的泰山北斗。在斯坦福大学担任教授的麦卡锡本人,在美国也常常被认为是“人工智能之父”。
机器数学家
达特茅斯会议后,美国开始形成几个人工智能研究群体。会议参加者艾伦·纽厄尔(A.Newell)和赫伯特·西蒙(H.Simon)等人首先取得突破性进展。
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的纽厄尔博士,1961 年从兰德公司转到卡内基—梅隆大学,创办了并领导了计算机科学系,使该大学跻身于世界级大学行列;他出版过10 部著作,发表过250 篇学术论文。赫伯特·西蒙则是芝加哥大学博士出身,在经济学、哲学、心理学、认知科学、决策科学和电脑科学等领域都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并以其“有限理性说”获得1978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他素有“世界著名博学家”之称,驰骋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领域的前沿。
1956 年,纽厄尔、西蒙率先编制出《逻辑理论机》(The Logic Theory Machine),即LT 数学定理证明程序,被人们公认是第一个AI 程序。在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机实验室,纽厄尔和赫伯特·西蒙从分析人类解答数学题的技巧入手,让一些人对各种数学题作周密的思考,要求他们不仅写出求解的答案,而且说出自己推理的方法和步骤。通过大量的观察实例,纽厄尔和西蒙广泛收集了人类求解一般性数学问题的各种方案。例如,他们给出一个用字母表达的算术式,式中相同的字母代表相同的数字:
A A 2 2
+B B +9 9
-------- → -------
C A C 1 2 1
然后,请受试者判断哪些数字能够使这种算术式成立。纽厄尔和西蒙发现,人们解答这类问题通常是用试凑方法进行,试凑时不一定列出了所有的可能性,常常从某些极端的数(如0 或9)或者平均数(如5)开始,经过逻辑推理,迅速缩小搜索的范围。经过反复实验,他们进一步认识到,人类证明数学定理也有类似的思维规律,经过“分解”和“代入”等方法,用已知的定理、公理或解题规则进行试探性推理,直到所有的子问题最终都变成已知的定理或公理,从而解决整个问题。
在实验结果启发下,纽厄尔和西蒙用LT 程序向数学定理发起了激动人心的第一次冲击。电脑果然不负众望,一举证明了数学大师罗素的名著《数学原理》第二章中的38 个定理。1963 年,经过改进的LT 程序在一部更大的电脑上,最终完成了全部52 条数学定理的证明。在成功的基础上,纽厄尔和西蒙把LT 程序扩充到人类求解一般问题的过程,设想用机器模拟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类思维活动。他们编制了能解答10 种不同问题的“通用问题求解程序”(General Problem Solving),简称GPS,被IBM 公司引进作为研究AI 的工具。因为开拓了人工智能“问题求解”的重大领域,纽厄尔与西蒙共享了1975 年“图林奖”。
在纽厄尔和西蒙之后,美籍华人学者、洛克菲勒大学教授王浩在“自动定理证明”上获得更大的成功。1959 年,王浩用他首创的“王氏算法”,用一台速度不高的IBM704 电脑再次向《数学原理》发起挑战。不到9 分钟,机器把这本数学史上视为里程碑的著作中全部(350 条以上)定理,统统证明了一遍。该书作者、数学大师罗素得知此事后感慨万端,他在里写到:“我真希望,在怀海特和我浪费了10 年的时间用手算来证明这些定理之前,就知道有这种可能。”人工智能定理证明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是机器证明了困扰数学界长达100余年之久的难题——“四色定理”。据说,“四色问题”最早是1852 年一位21岁的大学生提出的数学难题:任何地图都可以用最多四种颜色着色,就能区分任何两相邻的国家或区域。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就象“哥德巴赫猜想”一样,不知难倒了多少著名数学家和献身数学的业余爱好者,属于世界上最著名的数学难题之一。
1976 年6 月,美国伊利诺斯大学的两位数学家沃尔夫冈·哈肯(W.Haken)和肯尼斯·阿佩尔(K.Apple)自豪地宣布,他们用电脑证明了这一定理。当“四色定理”被证明的消息传出后,许多大学的教师都纷纷中断讲课,打开香槟酒以示庆贺。在该定理被证明的所在地——伊利诺斯州乌班纳,连邮政局员工都欣喜若狂,他们在寄出的所有信件上都加盖了“四色是足够的”字样邮戳。
哈肯和阿佩尔攻克这一难题使用的方法仍然是前人提出的“穷举归纳法”,只是别人用的是手工计算,无论如何也不能“穷举”所有的可能性。哈肯和阿佩尔编制出一种很复杂的程序,让3 台IBM360 大型电脑去自动高速寻找各种可能的情况,并逐一判断它们是否可以被“归纳”。十几天后,共耗费了1200 个机时,做完了200 亿个逻辑判断,电脑终于证明了“四色定理”。虽然至今有些从事纯数学研究的学者仍对此半信半疑,那冗长乏味的证明是否就是“四色难题”的最后结论?但他们毫无办法来验证电脑是否真正给出了答案,200 亿个逻辑判
断是人不可能逐一检验的天文数字。如果你有兴趣深入探讨,可以自己去研究《伊利诺斯数学杂志》第21 卷刊载的检验表,那张表足有460 页厚,可能会消磨掉你10 年的光阴。
电脑大灾难
1988 年11 月2 日,大洋彼岸发生的一个震惊世界的事件,不仅让许多中国人第一次听说Internet,而且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做电脑病毒。
就在这天晚上,与Internet 互联网络相连的美国军用和民用电脑系统──东起麻省理工学院、哈佛大学、马里兰海军研究实验室,西到加州伯克利大学、斯坦福大学、NASA 的Ames 研究中心,乃至兰德公司研究中心的电脑网络同时出现了故障,至少有6200 台电脑受到波及,全球互联网络的这一部分,就象一条被击中头部的大蟒蛇那样顿时瘫痪,约占当时因特网上电脑总数的10%以上,用户直接经济损失接近1 亿美元,这一数字可能还估计不足。记录在美国高技术史上的这场最严重、规模最大的灾难事件,究其根源,竟出自于一位23 岁研究生罗伯特·莫里斯(R.T.Morris)的恶作剧。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的父亲老莫
里斯就是美国国家安全局的数据安全专家,主要负责互联网络的安全防御。儿子在键盘上轻轻一点,不仅攻破了父亲精心构筑的防线,使互联网络停止运行达一天半,而且把自己送上法庭,断送了美好的前程。
莫里斯属于伴随电脑和网络长大的一代人。由于家庭的关系,他比别人更有条件接触电脑网络,继而爱到痴迷程度。从哈佛大学到康奈尔大学计算机科学系,只有整日泡在电脑前,这个孤僻的青年才能找到真实的自我。不知从何时起,他迷上了当时还鲜为人知的电脑病毒。写一个能传染尽可能多的病毒程序,使任何想要阻止它前进的人(也包括他的父亲)都无计可施。他也发现了网络操作系统Unix 里的若干漏洞,自信有能力攻破网络安全防御系统。莫里斯的确拥有非凡的技术才能,他甚至应邀给安全局的人作过一场有关Unix 安全问题的学术报告。
莫里斯后来在法庭上承认,他只是想进行一项实验,计划让一个不断自我复制程序,从一部电脑慢慢“蠕动”到另一部电脑里,并没有恶意去破坏任何电脑网络。据莫里斯的好友保罗·格兰姆说:为了更加隐蔽,莫里斯是在康奈尔大学宿舍的电脑前,远程遥控麻省理工学院人工智能实验室的电脑开始发难的。那天傍晚,莫里斯最后完成了病毒程序的写作,按下回车键使其激活,便去吃晚饭。
吃完饭后,按捺不住好奇又打开电脑,想观察一下自己的“杰作”。莫里斯突然发现大事不好:由于程序中的一个疏忽,病毒并非如他所想象的那样慢慢“蠕动”,而是以疯狂的速度“繁殖”并失去了控制,不断攻击联网的Sun 工作站和DEC的VAX 小型机。
莫里斯这时才感到慌乱。他立即打电话给哈佛大学的另一位朋友安迪,请他立即向电子公告栏发一封E-mail,详细告知控制病毒的方法。安迪随即发出了函件,并在结尾写到:“希望这些对你们有帮助,这只是一场玩笑而已。”很不幸,当时的网络在病毒的侵袭下已基本瘫痪,几乎没有人能收到这封函件。这一夜,对加州伯克利大学、麻省理工学院等地的网络中心来说,真是一个不眠之夜,各地愤怒的电脑用户纷纷打来电话,要求他们帮助对付可怕的病毒。第二天,美国国内群情沸腾,电脑网络界则紧急动员,由国防部长亲自下令成立应急中心,100 多位高级专家协同全国数以千计的电脑工程师日以继夜地清除故障。由于这起电脑病毒恶性事件,连美国总统大选结果的正确性也遭到怀疑,因为大选的日子已迫在眉睫。对此,一家为此次大选提供电脑的公司赶紧发表声明说,他们的电脑没有与任何网络相连。
终于,11 月4 日美国国防部对外宣布:经过昼夜奋战,受病毒侵袭的网络现已恢复正常,所幸侵害尚未殃及核武器管理系统和储存重要军事机密的电脑系统。第二天,《纽约时报》头版头条刊登专栏,大字标题《电脑病毒作者是国家安全局数据安全专家的儿子》,至此,人们才知道灾难的制造者名叫莫里斯。在电脑科学界,莫里斯事件引发了一场大讨论,专家们就法律、道德和反病毒技术发表了大量论文。也有人为这个程序究竟是“蠕虫”还是“病毒”争论不休。讨论也不仅仅局限在电脑界,许多人开始对电脑病毒忧心忡忡,谈虎色变。
1990 年5 月5 日,纽约地方法院正式开庭,判处莫里斯3 年缓刑,罚款1 万美元和400 小时公益劳动。
然而,以“蠕虫”病毒为代表的“黑色幽灵”已被人放出,它再也不肯自动回到“铜胆瓶”,至今仍在电脑和网络世界上空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