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籍图的主要内容和表示方法
地籍图的内容包括行政区划要素、地籍要素、地形要素、数学要素、图廓要素。
1、行政区划要素
- 行政区划要素指的是行政区界线和行政区名称。
- 地籍图上不注记行政区代码和邮政编码。
2、地籍要素
- 地籍要素包括地籍区界线、地籍子区界线、土地权属界址线、界址点、图斑界线、地籍区号、地籍子区号、宗地号(含土地权属类型代码和宗地顺序号)、地类编码、土地权利人名称、坐落地址等。
- 地籍图上应注记单位名称和住宅小区名称。个人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名称一般不需要注记。
3、地形要素
- 界址线依附的地形要素(地物、地貌)应表示,不可省略。
- 可根据需要表示地貌,如等高线、高程注记、悬崖、斜坡、独立山头等。
4、数学要素
- 数学要素包括内外图廓线、内图廓点坐标、坐标格网线、控制点、比例尺、坐标系统等。
5、图廓要素
- 图廓要素包括分幅索引、密级、图名、图号、制作单位、测图时间、测图方法、图示版本、测量员、制图员、检查员等。
二、宗地图的编制
1、以地籍图为基础,利用地籍数据编绘宗地图。
2、根据宗地的大小和形状确定比例尺和幅面。
3、宗地图的内容:
- 宗地所在图幅号、宗地代码;
- 宗地权利人名称、面积及地类号;
- 本宗地界址点、界址点号、界址线、界址边长;
- 宗地内的图斑界线、建筑物、构筑物及宗地外紧靠界址点线的附着物;
- 邻宗地的宗地号及相邻宗地间的界址分隔线;
- 相邻宗地权利人、道路、街巷名称;
- 指北方向和比例尺;
- 宗地图的制图者、制图日期、审核者、审核日期等。
三、参考文献
TD_T 1001-2012 地籍调查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