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提示一点要设计先行,设计适度。
设计模式是软件工程中经过验证的、解决特定问题的最佳实践。23种设计模式源自GoF(Gang of Four,四人组)的经典著作《设计模式:可复用面向对象软件的基础》,它们被分为三类:创建型模式、结构型模式和行为型模式,包括简单工厂模式、策略模式、装饰模式、代理模式、工厂方法模式、原型模式、模板方法模式、外观模式、建造者模式、观察者模式、抽象工厂模式、状态模式、适配器模式、备忘录模式、组合模式、迭代器模式、单例模式、桥接模式、命令模式、职责链模式、中介者模式、享元模式、解释器模式、访问者模式。
这些设计模式各有其特点和适用场景,通过合理地组合使用,可以大大提高代码的可维护性、可重用性和可扩展性。下面将简单介绍其中一些常见的设计模式,以及它们如何与其他模式组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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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模式与抽象工厂模式:工厂模式是一种创建型模式,用于封装对象创建的细节,使得代码解耦。而抽象工厂模式则是围绕一个超级工厂创建其他工厂,可以创建一系列相关或互相依赖的对象。这两种模式可以组合使用,以实现更加灵活和可扩展的对象创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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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模式与装饰模式:策略模式定义了一系列算法,并将每个算法封装起来,使它们可以互相替换。而装饰模式则是通过包装一个对象,给它添加一些额外的功能。这两种模式可以组合使用,以实现动态地改变对象的行为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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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者模式与中介者模式:观察者模式定义了一种一对多的依赖关系,当对象状态改变时,它的所有依赖者都会收到通知。而中介者模式则是通过一个中介对象来封装一系列对象之间的交互。这两种模式可以组合使用,以实现对象之间的松耦合和灵活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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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例模式与适配器模式:单例模式确保一个类只有一个实例,并提供一个全局访问点。而适配器模式则是将一个类的接口转换成客户希望的另一个接口。这两种模式可以组合使用,以实现单例对象的适配器功能,使得原本不兼容的接口可以协同工作。
除了以上几种常见的组合方式外,实际上23种设计模式之间都可以根据具体需求进行灵活组合和应用。通过深入了解每种模式的特点和适用场景,并结合具体业务场景进行实践应用,我们可以不断提高代码的质量和可维护性。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设计模式可以帮助我们解决一些常见的设计问题,但并不是所有问题都需要使用设计模式来解决。在实际开发中,我们需要根据具体需求和场景来选择是否使用设计模式以及使用哪种模式。过度使用或滥用设计模式可能会导致代码复杂度增加和难以维护。因此,在使用设计模式时应该保持谨慎和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