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营销单据,SAP B1 中一群神秘的单据,在官方说明文档中并未指明【营销单据】范围,却经常使用这一说法。它们结构相似,在 用户定义字段(UDF) 功能里统一受【营销单据】部分增加字段的影响,可以相互复制(复制从/复制到),在不同模块下各自遵从固定的流程相互转化。
本系列文将以【销售订单】为例,讲解各个字段的含义、须填内容、功能等内容,后续将会分模块讲解转化流程。
附上 SAP B1 10.0 的帮助文档:SAP Business One 10.0 | SAP Help Portal
博主通过查看单据是否显示【营销单据】下新建的用户定义字段来判断单据是否属于营销单据,查出以下 19 个单据:
- 销售:销售报价单;销售订单;交货;退货请求;退货;预收款申请;应收发票;收发票 + 付款;应收贷项凭证;应收预留发票
- 采购:采购申请;采购报价单;采购订单;采购收货单;采购退货单;采购退货请求;采购退货;预付款申请;应付发票;应付预留发票
对 用户定义字段(UDF) 功能不熟悉的读者可以参考《SAP B1 基础实操 - 用户定义字段 (UDF)》;有关营销单据的系统内表名英文缩写汇总于《SAP B1 常用表单的 中英文名称&路径》中。
(接上一篇)
三、子表-内容
3. 服务类型
描述:输入售出服务的描述。
总账科目:如果创建的单据为应收发票,则选择要贷记的总账科目。按 TAB 键显示【总账科目清单】,并从中选择一个总账科目。该清单显示销售、费用和其他科目类型的总帐科目。
总账科目名称:选择总账科目之后,总账科目名称自动带出,不可手动修改。
分配规则:类似前文《SAP B1 营销单据 - 单据字段介绍(中)》中【物料】类型的【分配规则】。
税码:将应用于物料的税码。可手动选择更改,应用程序建议的默认税码具体取决于:
- 已定义的税码确定规则(如果适用)
- 在业务伙伴主数据中定义的税码
- 在物料主数据中定义的税码
- 在运费设置中定义的税码
- 在总账科目确定中定义的税码
总计(本币):用相关货币显示行的总金额,为折扣后不含税总价。其他用于反应各种条件下金额的字段介绍见《SAP B1 学习笔记 - 易混淆字段名(持续更新中)》第一部分。
一揽子协议编号: 类似前文《SAP B1 营销单据 - 单据字段介绍(中)》中【物料】类型的【一揽子协议编号】。
项目:指定要与服务关联的项目。
仅限于税:选中此复选框,以仅向业务伙伴收取或贷记根据物料或服务值计算的税额。选中后该行字段会呈虚影,此时不可随意更换字段,某些字段在选择后会出现下第二张图的报错。
例:在特定行业中(如航空业),可能需要公司生成仅含税的免费发票。由于航线里程越来越有利于旅行者,因此,某些国家/地区要求客户根据里程值支付税额。选中此复选框,可以基于航线里程值单独对客户征税。
注:如果选中了特定行的复选框,且将此行复制到作为正式单据的后续单据(如交货、应收或应付发票),并且未在 管理 --> 系统初始化 --> 单据设置 单据中,【每个单据】选项卡下选中【销售订单】的【允许更改现有订单】复选框,则无法复制后编辑【仅限于税】设置。
税额(本币):显示以本币表示的税额。
分配运费:指定是否要将运费从“总计”级别分摊到行。此字段不可用于预付款单据。
四、子表-物流
收货方:显示在【业务伙伴主数据】中定义的客户收货方地址和附加描述,可更改。要更改描述,可以在自由文本字段中输入,也可以在地址组件中指定。点击描述框后的三点图标打开【地址组件】窗口。
付款方:在业务伙伴主数据中定义的客户付款方地址;如果需要,可进行更改。要更改地址组件,请单击地址字段。在【地址组件】窗口中指定地址组件。修改不影响【业务伙伴主数据】。
装运类型:在下拉框内选择已经设定好的装运类型里进行选择。
打印拣配单:(存疑,操作并未激活新字段)打印“销售订单”时,选择该字段,可激活下列选项。
- “仅订单”
- “仅拣配清单”
- “订单和拣配清单”
取消选择该字段,以直接打印“销售订单”,而不用选择打印“拣配清单”。
注:如果“销售订单”包括“装配物料单”物料,则除了标准“拣配清单”,还打印“装配组件拣配清单”。
语言:默认为【业务伙伴主数据】中【常规】选项卡定义的语言,可更改。
已确认:表示销售订单已确认并允许将其复制到更高级别的销售单据。如果在 管理 --> 系统初始化 --> 单据设置 的【每个单据】选项卡中选中【自动确认销售订单】复选框,则默认选中此复选框。
允许部分交货:允许销售订单的部分交货。如果选中复选框,则可以将销售订单部分复制到更高级销售单据。
拣配和包装注释:输入拣配和包装过程的相关备注。
业务伙伴渠道名称:如果根据另一个业务伙伴达成的间接销售创建此单据,则填入该业务伙伴的代码。
业务伙伴渠道联系人:在业务伙伴主数据中定义的业务伙伴渠道的缺省联系人,可更改。
采购非供应商直接发货的物料:如果选择该选项,在添加含非供应商直接发货仓库中物料的销售订单时,会打开【采购确认向导】。
采购供应商直接发货的物料:如果选择该选项,在添加含供应商直接发货仓库中物料的销售订单时,会打开【采购确认向导】。
采购单据:选择该选项,自动为销售订单中的物料创建采购订单或生产订单。添加销售订单后,会打开【采购确认向导】。
五、子表-会计
日记账备注:默认情况下,将显示销售订单 – XXX,其中 XXX 为客户代码。如有必要,请更改此内容。
付款条件:默认情况下,显示业务伙伴主数据中为客户定义的付款条款,可更改。
付款方式:指定业务伙伴主数据中定义的客户的付款方法。
中央银行标识符:为国外业务伙伴所创建的单据指定中央银行标识。国内业务伙伴单据,该字段隐藏。
手动重新计算到期日:根据付款条款设定显示,不可更改。
业务伙伴项目:缺省情况下显示链接到业务伙伴主数据中客户的项目名称,可更改。
取消日期:指定客户接受货物的最后日期。缺省值是“交货日期”后 30 天。
必须日期:指定将货物交付给客户的预计日期。缺省值是“交货日期”。
标识符:默认情况下,将显示与客户链接的标识(“业务伙伴” “业务伙伴主数据” “常规”选项卡)。该标识在各种报表中用作选择标准。如果需要,请选择一个不同的标识。
国税编号:如果在以下路径的“国税编号”字段中进行定义,则显示客户的国税编号:“业务伙伴” “业务伙伴主数据” “常规区域”。如果基于销售报价单创建销售订单,则此字段中显示的国税编号是从销售报价单复制的。
订单编号:使用直接分配方法时输入连锁店的订单编号。在您发送到连锁店总部的文件中记录此编号。
参考的单据:点击字段后三点按钮,得到参考信息设定表。
(营销单据字段介绍部分完结,撒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