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把自己读的每一本书,都整理起来
这本书在毛姆的众多作品中,算不上特别突出的一本但是冲击力还是很大的,人物塑造的很饱满。看完这个小说从女性视角和人生理想方面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想到哪里就写到那里,先把点滴的东西写出来,再全文整理一下整个逻辑与结构。
从那本书的视角看当前的英国社会,从历史上就可以看出来,欧洲人更注重的是个人感受,没有我们中国典型的故乡情切,他们是四海为家,走到哪算哪,我们是思乡的游子,追寻着落叶归根。因此他们更愿意为了寻找灵感,四处漂泊,某一处的触动,或许就永远的留在了那里,从故乡到巴黎,到塔希提每一处都是梦想向上逐步扩大。
从女性视角看来,斯特里克兰可能就是万人臭骂的渣男,抛妻弃子不说,还对自己施以援手恩人恩将仇报,最终让他家破人亡,毫无责任感和道德感。就像作者写到,他像一个原始人,有着原始人的冲动与欲望。没有规则没有底线,只有兽欲。
但是从他的人生理想上看,他又是如此单纯坚定目标的人,他感受到自己从骨子里的欲望,毅然放弃了拥有的一切,逃离了舒适区,在外人看来幸福美满的家庭,可爱的孩子,漂亮的太太,一份相当不错的薪水,衣食无忧。而男主人公就这样毅然的走上了一条永不回头的路,向自己的理想进攻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艰难困苦我不敢想象。书中没有过多的体现斯特里克兰的疾苦,本文是以第三人的视角,因此并没有太多的心里活动,而是陈述他看到、听到的事情,但是我想梦想这件事,就是己之蜜糖他之砒霜。
他住着破旧的旅馆,在狭小的房间里,为了绘画的梦想,打着零工购买颜料和画纸,只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即使所有人都认为他的画一文不值,他绘画拙劣,毫无艺术天赋却妄自高傲。但是他的世界只有绘画,他不在意任何人对他看法,绘画就像是魔幻剧里,控制人心智的魔鬼一样,我想斯特里克兰就是这样的代表。因为你实在想不出一个中年男人为何突发奇想的开始了追求自己的艺术生涯,没有铺垫、也没有前兆。一切都是令人难以置信。
大多数的人,一辈子都不知道梦想是什么,只是按照大众的路线,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上着迷迷糊糊的专业,毕业干着一份勉强凑合的薪水,遇到合适的男/女朋友,又开始了下一个循环,生活没有惊喜没有波浪,这是大多数人的一生,平实而简单。
梦想是什么,你喜欢什么,我想每一个人都问过自己或者思考过,我以前的回答是挣足够的钱,让父母舒服,我不知道未来的职业在哪里,未来的价值在哪里,做好当下是自己目前最应该的事情,这可能就是我们简简单单的梦想,坐着热爱的事业并能够养家糊口是每一个人梦寐以求的事情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