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属性和行为,使得子类对象具有与父类相同的属性、相同的行为。子类可以直接访问父类中的非私有的属性和行为。
继承关系当中的特点
-
子类可以拥有父类的“内容”
-
子类还可以拥有自己专有的内容
在继承关系中,“子类就是一个父类”。也就是说,子类可以被当做父类看待
格式
//父类 public class 父类 { ... } //子类 public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 ... }
继承中成员变量的访问特点
在父子类的继承关系当中,如果成员变量重名,则创建子类对象时,访问有两种方式:
-
直接通过子类对象访问成员变量:
等号左边是谁,就优先用谁,没有则向上找。
-
间接通过成员方法访问成员变量:
该方法属于谁,就优先用谁,没有则向上找。
区分子类方法中重名的三种变量
局部变量: 直接写成员变量名
本类的成员变量:this.成员变量名
父类的成员变量:super.成员变量名
继承中成员方法的访问特点
在父子类的继承关系当中,创建子类对象,访问成员方法的规则:
创建的对象是谁,就优先用谁,如果没有则向上找。
注意事项
无论是成员变量还是成员方法,如果没有都是向上找父类,绝对不会向下找子类的。
继承中方法的覆盖重写
子类中出现与父类一模一样的方法时(返回值类型,方法名和参数列表都相同),会出现覆盖效果,也称为重写或者复写。声明不变,重新实现。
重写和重载的区别
重写方法的名称一样,参数列表【也一样】。
重载方法的名称一样,参数列表【不一样】。
方法的覆盖重写特点
创建的是子类对象,则优先用子类方法
注意事项
-
必须保证父子类之间方法的名称相同,参数列表也相同。
@Override:写在方法前面,用来检测是不是有效的正确覆盖重写。
这个注解就算不写,只要满足要求,也是正确的方法覆盖重写。
-
子类方法的返回值必须【小于等于】父类方法的返回值范围。
小扩展提示:java.lang.Object类是所有类的公共最高父类(祖宗类),java.lang.String就是Object的子类。
-
子类方法的权限必须【大于等于】父类方法的权限修饰符。
小扩展提示:public > protected > (default) > private
备注:(default)不是关键字default,而是什么都不写,留空。
应用场景
继承中构造方法的访问特点
-
子类构造方法当中有一个默认隐含的“super()”调用,所以一定是先调用的父类构造,后执行的子类构造。
-
子类构造可以通过super关键字来调用父类重载构造。
-
super的父类构造调用,必须是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个语句。不能一个子类构造调用多次super构造。
总结:
子类必须调用父类构造方法,不写则赠送super();写了则用写的指定的super调用,super只能有一个,还必须是第一个。
super关键字
用来访问父类内容
用法:
-
在子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成员变量
public void methodZi(){ System.out.println(super.num); }
-
在子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成员方法
public void method(){ super.method(); System.out.println("子类方法"); }
-
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构造方法
public Zi(){ super(); }
this关键字
用来访问子类内容
用法:
-
在本类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成员变量
public void showNum(){ int num = 10; System.out.println(num);//局部变量 System.out.println(this.num);//本类中的成员变量 System.out.println(super.num);//父类中的成员变量 }
-
在本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另一个成员方法
public void methodA(){ System.out.println("AAA"); } public void methodB(){ this.methodA(); System.out.println("BBB"); }
-
在本类的构造方法中,访问本类的另一个构造方法
public Zi(){ // super(); this(123);//本类的无参构造,调用本类的有参构造 // this(1,2);//错误写法 } public Zi(int n){ this(1,2); } public Zi(int n, int m){ }
注意:
A、this(...)调用也必须是构造方法的第一个语句,唯一一个。
B、super和this两种构造调用,不能同时使用
super和this关键字图解
Java继承的三个特点
-
Java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
//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父类,不可以有多个父类。 class C extends A{} //ok class C extends A,B... //error
-
Java支持多层继承(继承体系)。
class A{} class B extends A{} class C extends B{}
-
子类和父类是一种相对的概念。
抽象类
父类中的方法,被它的子类们重写,子类各自的实现都不尽相同。那么父类的方法声明和方法主体,只有声明还有意义,而方法主体则没有存在的意义了。我们把没有方法主体的方法称为抽象方法。Java语法规定,包含抽象方法的类就是抽象类。
格式
public abstract class 类名字 { public abstract void xxx(); }
使用
-
不能直接创建new抽象类对象。
-
必须用一个子类来继承抽象父类。
-
子类必须覆盖重写抽象父类当中所有的抽象方法。
覆盖重写(实现):子类去掉抽象方法的abstract关键字,然后补上方法体大括号。
-
创建子类对象进行使用。
注意事项
-
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如果创建,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只能创建其非抽象子类的对象。 理解:假设创建了抽象类的对象,调用抽象的方法,而抽象方法没有具体的方法体,没有意义。
-
抽象类中,可以有构造方法,是供子类创建对象时,初始化父类成员使用的。 理解: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有默认的super(),需要访问父类构造方法。
-
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定是抽象类。 理解:未包含抽象方法的抽象类,目的就是不想让调用者创建该类对象,通常用于某些特殊的类结构设计。
-
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抽象父类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除非该子类也是抽象类。 理解:假设不重写所有抽象方法,则类中可能包含抽象方法。那么创建对象后,调用抽象的方法,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