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看一般式怎么转变为最小项之和的形式。
由上面两个例题可知,基本方法就是把原式F的所有项都补齐,全部变成最小项形式,再减去相同的最小项,就得到了这个原式的最小项之和形式。
下面来看看如何转换。
最大项之积和最小项之和的转换例题:
函数式 F= AB + BC +CD 写成最小项之和的形式结果为 ∑m( ),写成最大项之积的形式结果为∏M()。
步骤一:根据前面的方法,先写出最小项之和的形式结果。
AB ---> ABCD + ABCD非 + ABC非D + ABC非D非
BC ---> ABCD + ABCD非 + A非BCD + A非BCD非
CD ---> ABCD + A非BCD + AB非CD + A非B非CD
F = ABCD + ABCD非 + ABC非D + ABC非D非 + A非BCD非 + A非BCD + AB非CD + A非B非CD
对照上述式子,写出 ∑m(3,6,7,11,12,13,14,15)
步骤二:根据最小项之和的形式结果,写出其中在0-15范围内没有出现的数字,即∏M()的结果。
∏M(0,1,2,4,5,8,9,10)
范围的框定根据原式中字母的数量,F= AB + BC +CD 中有 ABCD四个字母,即二进制的1111, 十进制的15。 所以上述例题中的范围在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