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子类对象时,系统需要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构造原则如下:
1. 如果子类没有定义构造方法,则调用父类的无参数的构造方法。
2. 如果子类定义了构造方法,不论是无参数还是带参数,在创建子类的对象的时候,首先执行父类无参数的构造方法,然后执行自己的构造方法。
3. 在创建子类对象时候,如果子类的构造函数没有显示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且父类只定义了有参构造函数,则子类必须显示调用此带参构造方法,否则会出错。
4. 如果子类调用父类有参构造方法,需要用初始化列表方式构造父类对象:
Derived():Base(40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