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瘾”也称互联网成瘾综合症,网络成瘾症(IAD),学名叫做病理性网络使用(PIU)。我们一般叫做“网络成瘾综合征”,目前还没有把它作为一种正式界定的疾病纳入到诊断体系当中去。可以说,它是对网络的一种过度依赖,表现为对现实生活失去兴趣;网上操作时间超过一般的限度,以此来获得心理满足。当网络依恋失控,对人产生负面影响的时候,我们就把它当作心理上的一种障碍来看待。
网瘾也像毒瘾。人体内有一个“奖励系统”,这个系统的物质基础叫“多巴胺”,是一种类似肾上腺素的物质,在短时间内令人高度兴奋。毒品就是通过这个系统提高人体“多巴胺”的分泌,破坏人体平衡系统。网络也是通过消耗“多巴胺”,扰乱平衡系统,造成网迷不断寻找提高体内“多巴胺”的成分,以至成瘾,形成迷恋网络的现象。网络成瘾属于一种精神障碍疾病。
上网成瘾者主要有以下特征:
(1)耐受性增强,即上瘾者要不断增加上网的时间才能获得和以往一样的满足;
(2)出现戒断症状,如果一段时间(从几小时到几天不等)不上网,就会变得焦躁不安,不可抑制地想上网,时刻担心自己错过什么;
(3)上网频率总是比事先计划的要高,上网时间总是比事先计划的要长;
(4)企图缩短上网时间的努力总是以失败而告终;
(5)花费大量时间在与互联网有关的活动上,比如安装新软件、整理和编辑下载大量的文件等;
(6)上网使其社交、学习、工作等社会功能受到严重影响;
(7)虽然能意识到上网带来的严重问题,仍然继续花大量时间上网。
心理学家金伯利.扬首先对使用因特网而导致成瘾症进行了解,他总共对496名患有严重上网成瘾病患者进行了调查,并用于分析赌博成瘾的标准进行了对比.研究结果发现,这两种病症在对外界刺激没有控制能力这个特点上是极为相似的.故目前多参照DSM---IV病理性赌博的诊断标准,将赌博改为“网络成瘾。”具体的标准为:以持久和反复的上网为主要表现(符合以下五条以上者):
(1)上网占据了整个身心活动;
(2)只有不断增加上网的时间,才能感到满足;
(3)经常无法控制上网的冲动;
(4)当被阻止或其他原因不能上网时情绪变化,如烦躁不安、发脾气、不知所措或其他不适;
(5)上网是解除痛苦的唯一办法;
(6)常对别人隐瞒上网的时间和程度,否认自己是“网虫”;
(7)对上网的危害有后悔表现多次坚决不上,但是以后仍然继续;
(8)上网的时间,花费的金钱以及其他投入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9)其他上网相关的精神或躯体症状,如人格改变、孤僻、被动、厌食、便秘、失眠、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体质及视力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