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简称集)是数学中一个基本概念,它是
集合论的研究对象,集合论的基本理论直到19世纪才被创立。最简单的说法,即是在最原始的集合论——
朴素集合论中的定义,集合就是“一堆东西”。集合里的“东西”,叫作元素。
由一个或多个元素所构成的叫做集合。若
x是集合
A的
元素,则记作
x∈A。集合中的元素有三个特征:
1.确定性(集合中的元素必须是确定的)
2.互异性(集合中的元素互不相同。例如:集合A={1,a},则a不能等于1)
3.无序性(集合中的元素没有先后之分)。
并集:
在 集合论和数学的其他分支中,一组 集合的 并集(union)是这些集合的所有元素构成的集合,而不包含其他元素。
交集:
集合论中,设 A, B是两个 集合,由所有属于集合 A 且属于集合 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 A与集合 B的 交集(intersection),记作 A∩ B。
差集:
记A,B是两个集合,则所有属于A且不属于B的元素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A减集合B(或集合A与集合B之差),类似地,对于集合A、B,我们把集合{x∣x∈A,且x∉B}叫做A与B的差集,
1.确定性(集合中的元素必须是确定的)
2.互异性(集合中的元素互不相同。例如:集合A={1,a},则a不能等于1)
3.无序性(集合中的元素没有先后之分)。
并集:
在 集合论和数学的其他分支中,一组 集合的 并集(union)是这些集合的所有元素构成的集合,而不包含其他元素。
交集:
集合论中,设 A, B是两个 集合,由所有属于集合 A 且属于集合 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 A与集合 B的 交集(intersection),记作 A∩ B。
差集:
记A,B是两个集合,则所有属于A且不属于B的元素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A减集合B(或集合A与集合B之差),类似地,对于集合A、B,我们把集合{x∣x∈A,且x∉B}叫做A与B的差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