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约定,泛型类型的参数要以T作为前缀。如委托声明:
Action<T1,T2>
其中,泛型类型参数名不应该处理成:
Action<Arg1,Arg2>
当然,这仅仅是一种习惯,若果使用第二种命名方式,编译器并不会报错,但是作为调用者,也许不能意识到这里是一个泛型类型参数。这个问题在为类型指定泛型的时候尤为明显,因为为类型指定泛型类型参数的声明不会出现在公开的接口中,如:
class SampleClass<T>
{
public void SampleMethod(T t)
{
}
public void SampleMethod2<T1>(T1 t)
{
}
}
在这个例子中,对两个方法的调用代码如下:
SampleClass<string> sampleClass=new SampleClass<string>();
sampleClass.SampleMethod("123");
sampleClass.SampleMethod2<string>("123");
我们在使用SampleMethod方法的时候,如果将类型的泛型由T改为Person,很容易在类型内部会不自觉人为Person是一个类型,而不是一个泛型。而SampleMethod2带来的困扰就会少一些,因为泛型在使用它的地方被声明了。当然,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应该为泛型指定一个模棱两可的命名。记住,只要是泛型,就应该以T作为前缀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