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共享经济作为近年兴起的新型企业模式,根据其自身特点,主要通过P2P网络平台来实现供给方与需求方对于商品或服务的供给与需求的实时匹配。共享经济不仅能够更加丰富便捷地满足人们的需求,更能够有效地促进经济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共享交通便是在共享经济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时代产物。首先,用户需求决定着共享交通工具的产生,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和共享汽车为人们提高方便出行。其次,共享经济能利用有价值的闲置资源实现价值增值,减少对原材料的消耗。例如ofo单车对部分自行车回收后重新改造投入市场。最后,随着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的发展,利用网络平台与用户间建立信用体制,一定程度上保障共享交通工具的安全性,促进企业对共享交通工具的投资。例如: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端凭信用值,提供免租金有偿使用共享单车。
共享单车并不是新生事物,早在1965年荷兰阿姆斯特丹就推出了政府主导的免费自行车。据统计到2015年,世界各地有超过650个城市提供了不同形式的共享单车服务。2014年,为于解决大学校园的出行问题 ,北大毕业生戴威与4名合伙人共同创立OFO,共享单车首次出现在国内。到2016年底,国内共享单车火火爆起来。初衷是解决从地铁/公交站到目的地最后几公里的出行需求,而3公里以上的行程采用骑车的方式并不可取,尤其是在烈日当空或倾盆大雨的情况下。
从下图可以发现共享单车(红色区域)适用于城区内短途行驶,对于3公里以上的行程使用共享电动车更为方便。首先:城市公交和地铁的出行价格便宜,但不能将乘客送到最终目的地;共享汽车需要使用者拥有行驶驾照;需要缴纳昂贵的押金,例如Gofun需缴纳699元,TOGO需缴纳1500。但押金退换制度不易;共享汽车和租车遇到违章、车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