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信用法治基础建设。与自发、主观的声望评价相比,基于法治的社会信用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这是社会信用成为现代国家治理工具的前提。因此,法治基础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当前,我国部分地区仍然存在社会信用法治基础滞后的现象,导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出现了“条块分割”“标准不一”“政策抵牾”等问题。因此,应加快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立法工作,尽快出台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同时,也要鼓励各地结合具体实际探索制定地方性社会信用法规,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推动体系自身进一步健全完善。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总体设计指引下,在各地方、各部门、各行业领域的努力推进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初步搭建起来,多环节取得积极进展。
二是推动服务国家战略大局。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社会信用体系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
三是推动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应用。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不是为建而建,而是为了用。在社会信用体系初步框架搭建后,必须进一步强化应用、以用促建,这是促进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和重要表现。
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商无信不兴,信用建设是现代企业得以长远发展的金科玉律,也是体现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软实力。嘉定区将进一步巩固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以“信用之嘉”护航企业投资兴业,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什么是商务信用:大家信夫推进社会信用
最新推荐文章于 2024-11-08 21:37:06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