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向对象软件设计七原则
设计原则 | 一句话归纳 | 目的 |
---|---|---|
开闭原则 | 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 降低维护带来的新风险 |
依赖倒置原则 | 高层不应该依赖低层,要面向接口编程 | 更利于代码结构的升级扩展 |
单一职责原则 | 一个类只干一件事,实现类要单一 | 便于理解,提高代码的可读性 |
里氏替换原则 | 不要破坏继承体系,子类重写方法功能发生改变,不应该影响父类方法的含义 | 防止继承泛滥 |
合成复用原则 | 尽量使用组合或者聚合关系实现代码复用,少使用继承 | 降低代码耦合 |
迪米特法则 | 不该知道的不要知道,一个类应该保持对其它对象最少的了解,降低耦合度 | 只和朋友交流,不和陌生人说话,减少代码臃肿 |
接口隔离原则 | 一个接口只干一件事,接口要精简单一 | 功能解耦,高聚合、低耦合 |
降低对象之间的耦合,增加程序的可复用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
为什么:软件的可维护性,可复用性。
而可扩展性的关键就是抽象 将可变因素抽离出来;
开闭原则更像是一个目标,做到修改关闭扩展开放,开闭原则的关键就是抽象,对可变性因素进行封装。而对可变性因素的判断 需要具有前瞻能力。抽象是稳定的(至少比具体的类稳定);
**依赖倒置原则,像是实现开闭原则的具体方法,面对接口编程。**每个类尽量提供接口或 抽象,变量的声明类型尽量是接口或抽象,使用继承时注意里式替换原则
里式替换原则是对依赖倒置原则的补充,主要阐述了有关继承的一些原则,也就是什么时候应该使用继承,什么时候不应该使用继承,以及其中蕴含的原理。里氏替换原是继承复用的基础,它反映了基类与子类之间的关系,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
合成复用原则是里式替换的补充,代码复用时尽量使用组合或者聚合关系实现代码复用其次才考虑继承,继承需要注意遵守里式替换。
接口隔离原则,一个接口只干一件事,接口要精简单一。
单一职责原则,一个类只干一件事,实现类要单一。主要是为了解决重用性
迪米特法则,接口访问权限的限制,如果没必要直接联系则通过中间类通信。
可阅读的书籍
《重构–改善既有代码的设计》《设计模式–可复用面向对象软件的基础》《程序员修炼之道》
1.1 开闭原则
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通俗的说:就是实现在不修改源代码(可以增加类,不能修改原有方法等)的情况下改变这个模块的行为。
软件实体指:一个软件模块、或一个由多个类组成的局部结构或一个独立的类。
开闭原则的关键是对可变性因素进行封装和抽象。
案例:
一个登录类的按钮。如果需求变化,需要将圆形按钮变化则需要重新修改loginForm;
原来 LoginForm直接依赖于CircleButton,而现在开闭原则重构后,LoginForm依赖于抽象的Button,抽象是稳定的。抽象类(或接口)相当于LoginForm和Button类之间的一块挡板,将不稳定的Button类隔离开。
需求的增加最好不要修改源代码 而是直接扩展。
按钮是稳定的,按钮的形状是不稳定的,将可变的形状封装为稳定的按钮。将可变性因素放在config.xml中 或者数据库中
1.2 依赖倒置原则
定义: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通俗来说:要针对接口编程,不要根据实现编程。
简单来说,依赖倒置原则就是指:代码要依赖于抽象的类,而不要依赖于具体的类;要针对接口或抽象类编程,而不是针对具体类编程。
为什么:解决类之间的耦合
- 每个类尽量提供接口或抽象类,或者两者都具备。
- 变量的声明类型尽量是接口或者是抽象类。
- 任何类都不应该从具体类派生。
- 使用继承时尽量遵循里氏替换原则
1.3 单一职责原则
定义:一个对象应该只包含单一的职责,并且该职责被完整的封装在一个类中。
通俗来说: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同时,也适用与方法)
承担的职责,可复用的可能性就越小。单一职责是为了可复用性,降低耦合性。
是什么:一个类干一件事
为什么:一个类(也适用于模块和方法)干的事情越多,耦合性就越高(多个职责耦合在一起,其中一个职责变化时很可能影响其他职责),可复用性就低。
职责包括两个方面:数据职责和行为职责。数据职责通过数据体现。行为职责通过方法体现。
例子:
login类承担了太多,数据库的连接,界面的初始化,登录的验证
这是类承担的职责太多。
同时分析方法,数据库的连接可变化的因素也很多,如数据库实例,数据库的用户名密码等。
根据单一原则改进:
1.4 里氏替换原则
定义: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S的对象o1,都有类型为T的对象o2,使得以T定义的所有程序P在所有的对象o1都替换成o2时,程序P的行为没有变化,那么类型S是类型T的子类型。
通俗的说:在程序中尽量使用基类类型对对象进行定义,而在运行时再确定其子类类型,用子类对象来替换父类对象。
里氏替换原则可以通俗表述为:在软件中如果能够使用基类对象,那么一定能够使用其子类对象。把基类都替换成它的子类,(程序将不会产生任何错误和异常反过来则不成立,如果一个软件实体使用的是一个子类的话,那么它不一定能够使用基类。
里氏替换原则通俗来讲就是: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也就是说:子类继承父类时,除添加新的方法完成新增功能外,尽量不要重写父类的方法。
里式替换原则规定了 继承的规则:子类的覆盖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需要符合里式替换的定义。
遵守它,能克服重写父类造成的可复用性变差的缺点;
类的扩展不会给已有的系统引入新的系统
根据里式替换理解,子类继承或实现的规则如下:
- 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 子类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 当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即方法的输入参数)要比父类的方法更宽松
- 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方法时(重写/重载或实现抽象方法),方法的后置条件(即方法的的输出/返回值)要比父类的方法更严格或相等
依照上述规则,然后就可以(建议)将子类替换成父类
IUserService service = new Service();
例子:
几维鸟不是鸟(新西兰的几维鸟由于翅膀退化无法飞行)
分析:观察上述鸟的定义,鸟能飞,而如果按照这个定义几维鸟不会飞就不应该继承鸟类,从另一面分析,也有可能是鸟的定义有问题,不是所有的鸟都能飞。那么上述类图就存在问题,几维鸟不会飞,如果将几维鸟类(不会飞)替换成鸟类(会飞),那么改变了原有的行为功能。违反里式替换原则。改正是取消继承关系,重新设计他们的关系
1.5 合成复用原则
定义: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来达到服用的目的
要求在软件复用时,要尽量先使用组合或者聚合等关联关系来实现,其次才考虑使用继承关系来实现。
如果要使用继承关系,则必须严格遵循里氏替换原则。合成复用原则同里氏替换原则相辅相成的,两者都是开闭原则的具体实现规范。
为什么:
通常类的复用分为继承复用和合成复用两种,继承复用虽然有简单和易实现的优点,但它也存在以下缺点。
- 继承复用破坏了类的封装性。因为继承会将父类的实现细节暴露给子类,父类对子类是透明的,所以这种复用又称为“白箱”复用。
- 子类与父类的耦合度高。父类的实现的任何改变都会导致子类的实现发生变化,这不利于类的扩展与维护。
- 它限制了复用的灵活性。从父类继承而来的实现是静态的,在编译时已经定义,所以在运行时不可能发生变化。
采用组合或聚合复用时,可以将已有对象纳入新对象中,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对象可以调用已有对象的功能,它有以下优点。
- 它维持了类的封装性。因为成分对象的内部细节是新对象看不见的,所以这种复用又称为“黑箱”复用。
- 新旧类之间的耦合度低。这种复用所需的依赖较少,新对象存取成分对象的唯一方法是通过成分对象的接口。
- 复用的灵活性高。这种复用可以在运行时动态进行,新对象可以动态地引用与成分对象类型相同的对象。
1.6 接口隔离原则
定义:客户端不应该依赖于那些它不需要的接口
通俗的来说:一旦一个接口太大,则需要将它分割成一些更细小的接口,使用该接口的客户端仅需知道与之相关的方法即可。
接口隔离原则是指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使用单一的总接口。每一个接口应该承担一种相对独立的角色,不多不少,不干不该干的事,该干的事都要干。
(1)一个接口就只代表一个角色,每个角色都有它特定的一个接口,此时这个原则可以叫做“角色隔离原则”。
(2)接口仅仅提供客户端需要的行为,即所需的方法,客户端不需要的行为则隐藏起来,应当为客户端提供尽可能小的单独的接口,而不要提供大的总接口。
接口该干的都得干 不该干的别干,合理细分接口。
1.7 迪米特法则
对软件实体通信的限制,它要求限制软件实体之间通信的宽度和深度。
定义:只与你的直接朋友交谈,不跟“陌生人”说话(Talk only to your immediate friends and not to strangers)。其含义是:如果两个软件实体无须直接通信,那么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调用,可以通过第三方转发该调用。其目的是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提高模块的相对独立性。
“朋友”是指:当前对象本身、当前对象的成员对象、当前对象所创建的对象、当前对象的方法参数等,这些对象同当前对象存在关联、聚合或组合关系,可以直接访问这些对象的方法。
迪米特法则的优点
迪米特法则要求限制软件实体之间通信的宽度和深度,正确使用迪米特法则将有以下两个优点。
- 降低了类之间的耦合度,提高了模块的相对独立性。
- 由于亲合度降低,从而提高了类的可复用率和系统的扩展性。
但是,过度使用迪米特法则会使系统产生大量的中介类,从而增加系统的复杂性,使模块之间的通信效率降低。所以,在釆用迪米特法则时需要反复权衡,确保高内聚和低耦合的同时,保证系统的结构清晰。
迪米特法则的实现方法
从迪米特法则的定义和特点可知,它强调以下两点:
- 从依赖者的角度来说,只依赖应该依赖的对象。
- 从被依赖者的角度说,只暴露应该暴露的方法。
所以,在运用迪米特法则时要注意以下 6 点。
- 在类的划分上,应该创建弱耦合的类。类与类之间的耦合越弱,就越有利于实现可复用的目标。
- 在类的结构设计上,尽量降低类成员的访问权限。
- 在类的设计上,优先考虑将一个类设置成不变类。
- 在对其他类的引用上,将引用其他对象的次数降到最低。
- 不暴露类的属性成员,而应该提供相应的访问器(set 和 get 方法)。
- 谨慎使用序列化(Serializable)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