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A在图书馆借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小B说:“哇!你的书太好看啦!也借我看看吧!”
小A说:“没问题啊,咱一起看吧!”
然后这本书就放那儿,谁想看就过去拿着看。
有一天图书馆管理员说:“小A啊,你赶紧还书啊,到时间了”,于是小A把书还了。
第二天小B过来想看书,一看傻眼了,书怎么没了?!尴尬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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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代码中是不是也出现过这种情况呢?——请看如下情况:
你的类中有一个成员为指针类型(假设为char* image),它的某个实例a中的该成员指针指向一个图片。
新申请个类实例b,
b = a;
你现在可以调用 b.image 获得该图片了。
然后你回收a的内存,一般涉及到指针,大家不想内存泄露都会这样写吧:
if(a)
{
if(a.image) delete a.image;
delete a;
}
问题来了,把a.image回收了,b.image因为是通过拷贝构造函数赋值的,所以b.image也指向a.image指向的地址。回收之后,b.image就为NULL了……
一般我们令 b = a的话,肯定是想构造一份跟a一样的实例,但是如果类中也有指针的话,就会存在多指针怎样回收的问题。
实际上如果你一直使用默认的拷贝构造函数的话,实际上类定义就可以理解为如下情形了:
class A
{
public:
....
static char* image;
private:
....
};
所以我们应该重载拷贝构造函数,在里面自己去为新实例的指针申请空间,存放数据。
memcpy( a.image, b.image, sizeof(a.image) );
该情况就变成了:
小B说:“哇!你的书太好看啦!也借我看看吧!”
小A说:“你拿去复印一份吧!”
之后小A把书还了,小B也有得看。
或者禁止拷贝构造。——如何禁止?
把拷贝构造重载写在private里面就行啦!
情况变成:
小B说:“哇!你的书太好看啦!也借我看看吧!”
小A说:“不行,要看你自己去借,不关我的事!”(好冷血哦)
所以,当类成员有指针时,一定要记得重载或者禁用拷贝构造函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