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旅行用车行业规范

前 言

为了提高旅行用车行业总体产品品质,更好地规范卖家的发布行为,特拟定旅行用车类目规范。
本标准于2016年3月3日首次发布,请各个店铺尽快展开自查,尽快完成商品调整,待规则公示流程完成后,将正式执行,违规信息将被下架或处罚。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淘宝销售旅行用车商品所应遵循的基本标准,主要包括商品的发布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在淘宝销售的“专车接送机/旅游包车/自驾租车”二级类目下的所有商品。
二、商品发布规范
1、商品标题命名规范

(1)商品标题不能带有与商品真实信息无关或与商品描述内容相矛盾的文字或符号,不得包含促销、夸大描述等文字说明,不能出现秒杀、定金等字样。

(2)商品标题必须包含以下内容,除此之外,商家可以增加与商品相关的描述性文字:

必须描述的内容

正确标题描述举例

违规标题描述举例

品牌+空格+目的地+用车类型(或其他服务内容,如gps租赁、儿童安全座椅租赁)+空格+商家自定义
注:

1、品牌如没有,可不写;

2、目的地地名不超过2个;

3、用车类型指租车、包车、接送机、班车接送、自行车租赁。

蜜柚旅行 美国纽约拉瓜迪亚机场接机送机 中文服务大切诺基车

美国纽约华盛顿旧金山西雅图等接送机

2、商品属性值规范

(1)商品发布时除系统设置的必填属性外,还必须填写“目的地”、“商品卖点”属性,单个境内商品的服务目的地不能跨省,单个境外商品的服务目的地不能跨国;


(2)商家发布了“套餐类型”属性的,该属性中每个SKU对应的文字,必须清晰准确描述该套餐类型包含的服务内容,可通过线路、用车品牌、天数、里程等描述服务内容,但不得使用咨询客服、套餐一、定金、订金、价格单位、补差、其他等模糊的文字;

如图示:

(3)商家发布了“车型等级”属性的,所发布的车型等级必须与实际提供的保持一致,车型等级从低到高的分类及标准如下:

1)经济型:在国内的新车裸车价(RMB)小于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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