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市起草了《深圳市杰出人才培养专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深科信整理重点项目内容如下:
市政府实施杰出人才培养专项,根据国家战略和深圳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每2年遴选不超过10名具有成为战略科学家潜质的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选拔条件
培养对象应当已在深圳全职工作,不限国籍、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二)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
(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按选拔年1月1日前足龄计算)。
第六条 除符合本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外,培养对象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
(二)领导过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或重点学科建设;
(三)带领过省级以上高层次创新团队;
(四)在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始创新上有重大突破;
(五)在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及颠覆性技术上有重大贡献。
第七条 已成为战略科学家级人才或入选过培养对象的,不再参加深圳市杰出人才培养对象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