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大健康产业的工作部署,加快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满足人民多层次、多元化健康需求,加快建成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大健康产业集群,结合《深圳市培育发展大健康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特制定本措施。
一、适用机构和重点支持领域
本措施适用于已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大健康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本措施重点支持精准医疗、康复养老、精准营养、现代农产品、医疗美容、化妆品等健康服务业以及为其提供支撑的医疗美容设备、康复养老设备、新型营养保健品、现代农产品、数字化健康设备和产品、高端化妆品等健康制造业。
二、特色化发展康复养老产业
(一)支持康复辅具创新开发。聚焦脑机接口智能辅具、康复机器人、仿生义肢、“3D”打印技术、康复训练设备和类脑医疗器械等创新领域,对科技含量高、占领市场前沿的中高端康复医疗器械设备制造项目,优先列入市重大产业项目库,在土地指标、电气水等要素资源、以及节能审查等环保指标配置上给予重点倾斜。实现规模产业化的项目,择优按照项目总投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二)打造智能康复辅具产业基地。发挥深圳全国首批康复辅具创新试点城市优势,依托坪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加快建设大湾区辅助器具创新中心、深圳市智能康复辅具产业基地,全力打造国内一流、全球领先的国家级智能康复辅具产业基地。
(三)争创国家级养老示范称号。对新获批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的企业(单位),按照审计确认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对新获批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园区的项目建成验收后,择优按照项目总投资1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四)打造养老服务产业生态。加快推进街道社区长者服务中心(站)建设,完善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健康养生、康复理疗等养老服务,打造“一刻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鼓励新建一批连锁化、规模化、品质化、高端化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失能失智照护功能。
(五)支持养老机构建设。推动医养结合,鼓励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开设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床位,为老年人提供早期、系统、连续的医疗服务。支持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举办主体依法依规设置医疗机构,符合要求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探索开展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一体化运营管理。养老机构举办主体设置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提供医疗救治、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
三、大力推动精准医疗产业发展
(六)打造基因和免疫细胞治疗产业新高地。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基因和免疫细胞治疗重大理论、原创技术、前沿交叉学科基础研究,争取在基因编辑、基因治疗、免疫细胞治疗等领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和原创性发现。支持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