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鸿坤
目录:
一、电子签名和电子合同
二、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三、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是电子签名有效的必要条件吗?
四、有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服务商签发的电子签名就有效吗?
五、电子合同必须要有电子签名吗?
六、涉外电子合同是否属于域外形成证据?
七、涉外合同或涉外证据必须公证吗?
引言:在信息化、数字化日益普及的今天,电子签名和电子合同已经成为商务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环节,电子签名服务逐渐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合同签订领域。由于跨境交易和跨国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加,涉外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国际主流的电子签名服务商中,DocuSign、Dropbox Sign、Adobe Sign等境外电子签名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备受瞩目。然而,这些服务在中国大陆是否合法,其提供的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本文将以DocuSign为例,探讨通过境外电子签名服务商签订的涉外电子合同是否有效,并涉及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和域外形成证据等相关内容。
一、电子签名和电子合同
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以电子档形式可直接签字盖章的一种合同表现形式,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是数字化时代的新型合同形式。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电子合同通常是指一份或者多份文件,电子签名需要能够保证文件的真实性和不可篡改性,因此电子签名并不是我们理解的日常生活中肉眼可见的签名方式,也不是直接在文档上手写的签名或者附上盖章图片,比如以下示例中的合同均不属于带有电子签名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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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合同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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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Office或者WPS打开,直接在手机或者平板直接在文档上手写的签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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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后盖章再扫描给对方打印盖章的合同。
电子签名是计算机中对文件或者数据的一种特殊处理方法,能够将签名人信息、日期、文件完整性信息等加密附加到文件或者数据中,其中原来的文件或数据就是《电子签名法》中所指的“数据电文”,附加的信息就是《电子签名法》中所指的“电子签名”。能够被签名的文件不仅限于电子合同(即常见的PDF、TXT、DOC、DOCX文件),还包括图片、视频、压缩包、应用程序等任何文件。带有电子签名的文件应当能够从文件中识别签名人的身份、签名日期、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对这方面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继续去了解“数字签名”、“数字证书”、“RSA签名”、“哈希算法”。
二、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