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成交方式已经从最初的交易所人工报价交易演进成现在的信息化交易方式。股民从电脑手机等联网的终端提交买单或卖单,它们通过网络汇聚到交易所主机(分别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机自动撮合成交。每天的股市交易包括上午9:15到9点半的集合竞价和剩余时间的连续竞价。集合竞价期间,某只股票股民下的所有买单和卖单累计,最后由主机在9点半计算出开盘价,原则是促成尽可能大的交易量。连续竞价期间,对任何一支股票,主机对接收到的意向买卖单,按照下面的原则撮合交易:
- 价格优先原则:买单高价优先,卖单低价优先。
- 时间优先原则:时间上早到的单优先。
仔细考虑上面说的价格优先与时间优先原则,会产生一些需要进一步澄清的问题。按照这两个原则设想的初步撮合交易规则是这样的:主机将接受到的买单和卖单分别按照价格排序,买单价格高的优先,卖单价格低的优先。某一买单的价格高于某一卖单的价格则发生交易。如果两条或更多买单的价格相同,则主机较早接收到的买单优先交易,卖单同样如此。
交易价格问题
以上规则没有解决的是交易价格如何确定?发生交易的买单和卖单价格相同时,价格自然无疑。而当买单价格高于卖单价格时,如何确定交易价格呢?如果采用较高的买单价格,一则对于买方不公平;二则这种成交价格高于其所报价格的机制,会使得卖方竞相报低价,因为更低的报价可以获得优先交易的机会,而成交时又不会受到任何损失。同理若采用较低的卖单价格,也会产生与上面对称的缺陷。
中间价
看似合理的解决办法是取买单和卖单的中间价。确实有些网页是这样介绍的,也可以在《新股民入市必备全书》一书中找到来源。但是仔细阅读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交易规则,并没有中间价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