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合管理,采购过程围绕合同展开
1. 合同类型
按范围划分 | |
总承包合同---总包合同乙方一个;但合同不一定只有一个; | 买方将项目的全过程作为一个整体发包给同一个卖方的合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总承包合同要求只与同一个卖方订立承包合同,但并不意味着只订立一个总合同。可以采用订立一个总合同的形式,也可以采用订立若干个合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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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承包合同 --1对多,一个甲方分别对多个乙方,项目要集成要控制要协调 | 一个卖方只承包项目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内容,买方分别与不同的卖方订立项目单项承包合同。 采用项目单项承包合同的方式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卖方参与投标竞争,使买方可以选择在某一单项上实力强的卖方。同时也有利于卖方专注于自身经验丰富且技术实力雄厚的部分的建设, |
分包合同 | 经合同约定和买方认可,卖万将其承包项目的一部分或几部分项目( 非项目的主体结构)再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方,与分包方订立的合同称为项目分包合同。
卖方在原承包合同范围内向买方负责,而分包方与卖方在分包合同范围内向买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分包的项目出现问题,买方既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责任,也可以直接要求分包方承担责任。//这个除非是三方合同,否则比较难以实现 |
按付款方式分,总价合同;成本补偿类; 混合合同---工料合同; | |
总价合同-- 风险乙方大 要求准确定义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工作范围、性质和工作量清楚。 虽然允许范围变更,但通常会导致价格提高。 | 从付款的类型上来划分,总价合同又可以分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和订购单。 固定总价合同: --风险在卖方,在乙方; |
2)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FPIF
奖励的计算方法可以有多种,但都与卖方的成本、进度或技术绩效有关。例如,规定目标工期以及提前完工的奖金。绩效目标一开始就要制定好,而最终的合同价格要待全部工作结束后根据卖方绩效加以确定。在FPIF合同中,要设置一个价格.上限(最高限价、天花板价格),卖方必须完业中作并且要承担高于上限的全部成本,也就是说,买方付款的总数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A项目: 项目总价11万,限价12万;乙方实际花费9万,节省2万,节省部分分摊甲方60%;---------9万+2*0.4=9.8万; B项目,项目总价11万,限价12万;乙方实际成本高了,全部自己承担,甲方支付12万; | |
3)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 FP--EPA 如果卖方履约要跨越相当长的周期(数年),合同 ( Fixed Price with Economic Price Adjustment, FP-EPA)。 如果买方和卖方之间要维持多种 长期关系,也可以采用这种合同类型。它是一一种特殊的总价合同,允许根据条件变化(例如,通货膨胀、某些特殊商品的成本增加或降低等),以事先确定的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最终调整。FP-EPA合同可以保护买方和卖方免受外界不可控情况的影响,FP-EPA 合同条款必须规定用于准确调整最终价格的、可靠的财务指数。 | |
4)订购单--单边合同,小批量标准化产品采购-------京东采购,不谈价 在实际工作中,还有另外一种形式的总价合同,那就是订购单。当非大量采购标准化产品时,通常可以由买方直接填写卖方提供的订购单,卖方照此供货。由于订购单通常不需要谈判,所以又称为单边合同。 | |
成本补偿合同:---买方风险大,适用范围:产品和服务无法明确定义,工作性质范围和工作量不好定义 成本补偿合同以卖方从事项目工作的实际成本作为付款的基础,即成本实报实销。在这种合同下,买方的成本风险最大。这种合同适用于买方仅知道要一个什么产 品但不知道具体工作范围的情况,也就是工作范围很不清楚的项目。当然,成本补偿合同也适用于买方特别信得过的卖方,想要与卖方全面合作的情况。 | |
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 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Cost Plus Fixed Fee, CPFF)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合法成本(即成本实报实销),并向卖方支付一笔固定费用作为利润,该费用以项目初始估算成本 (目标成本)的某一百分比计算。 费用只能针对已完成的工作来支付,并且不因卖方的绩效而变化。 除非项目范围发生变更,费用金额维持不变。这是最常用的成本补偿合同,对卖方有--定的制约作用。例如,表13-2是一个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的示例。 |
2)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 | 在CPIF合同下,如果卖方的实际成本低于目标成本,节余部分由双方按--定比例分成(例如,按照80/20的比例分享,即买方80%,卖方20%);如果卖方的实际成本高于目标成本,超过目标成本的部分由双方按比例分担(例如,基于卖方的实际成本,按照20/80的比例分担,即买方20%,卖方80%)。 A项目: 成本9万;节省2万;节省部分40%给乙方;所以9+2*0.4=9.8 B项目: 成本14万,超支3万;超支部分甲方需要支持60%;11万+3*0.6=12.8万; |
3)成本加奖励费用合同 | 成本加奖励费用合同(Cost Price Award Fee, CPAF) 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合法成本(即成本实报实销),买方再凭自己的主观感觉给卖方支付一笔利润,完全由买方根据自己对卖方绩效的主观判断来决定奖励费用,并且卖方通常无权申诉。 //奖励甲方定 |
工料合同, 工作范围和性质清楚,但是工作量不清楚,买方担工作量风险;卖方担单价风险; 工料合同(Time and Material, T&M)是指按项目工作所花费的实际工时数和材料数,按事先确定的单位工时费用标准和单位材料费用标准进行付款。这类合同适用干中作性质清楚,工作范围比较明确,但具体的工作量无法确定的项目。 在这种合同下,买方承担中等程度的成本风险,即承担工作量变动的风险,而卖方则承担单价风险。因此,工料合同在金额小、工期短、不复杂的项目上可以有效使用,但在金额大、工期长的复杂项目.上不适用。
在授予合同时,买方可能并未确定合同的总价值和采购的准确数量。因此,如同成本补偿合同,工料合同的合同价值可以增加。很多组织会在工料合同中规定最高价格和时间限制,以防止成本无限增加。另--方面,由于合同中确定了一-些参数,工料合同又与固定单价合同相似。当买卖双方就特定资源类别的价格( 例如,高级工程师的小时费率或某种材料的单位费率)取得一致意见时,买方和卖方就预先设定了单位人力或材料费率(包含卖方利润)。 | |
6.合同类型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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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同管理过程,5个过程
合同签订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变更管理、合同档案管理、合同违约索赔管理。
13.2.2合同的履行管理 | 合同当事人之间无法就某一事项协商达成一 致意见,该事项就成为一个争议事项。解决争议的方法主要有替代争议解决方法(包括调解、仲裁等)和诉讼。替代争议解决方法由双方共同聘请的第三方提出解决方案;诉讼是向执法机关提出控告、申诉,要求评判曲直是非。 按照惯例,这两种解决方法通常是相互排斥的,即如果约定了仲裁且约 |
13.2.5合同违约索赔管理 | 1)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2)按索赔的依据分类
4)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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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可索赔流程 在整个索赔过程中,遵循的原则是索赔的有理性、索赔依据的有效性、索赔计算的正确性。 索赔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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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文档和配置管理
1. 软件文档分三类,质量分四级
软件文档一般分为三类:开发文档、产品文档、管理文档。
(1)开发文档描述开发过程本身,基本的开发文档包括:
- 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任务书。
- 需求规格说明。
- 功能规格说明。
- 设计规格说明,包括程序和数据规格说明。
- 开发计划。
- 软件集成和测试计划。
- 质量保证计划。
- 安全和测试信息。
(2)产品文档描述开发过程的产物,基本的产品文档包括:
- 培训手册。
- 参考手册和用户指南。
- 软件支持手册。
- 产品手册和信息广告。
(3)管理文档
- 开发过程的每个阶段的进度和进度变更的记录。
- 软件变更情况的记录。
- 开发团队的职责定义。
- 项目计划、项目阶段报告。
- 配置管理计划
文档的质量可以分为四级:
(1)最低限度文档(1级文档),适合开发工作量低于一个人月的开发者自用程序。该文档应包含程序清单、开发记录、测试数据和程序简介。
(2)内部文档(2级文档),可用于没有与其他用户共享资源的专用程序。除1级文档提供的信息外,2级文档还包括程序清单内足够的注释以帮助用户安装和使用程序。
(3)工作文档(3级文档),适合于由同一单位内若干人联合开发的程序,或可被其他单位使用的程序。
(4)正式文档(4级文档),适合那些要正式序或具有重复管理应用性质(如工资计算)的程序需要4级文档。4级文档遵守GB/T8567-2006的有关规定。
管理信息系统文档的规范化管理主要体现在文档书写规范、图表编号规则、文档目录编写标准和文档管理制度等几个方面。
(1)文档书写规范。管理信息系统的文档资料涉及文本、图形和表格等多种类型,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文档都应该遵循统一的书写 规范,包括符号的使用、图标的含义、程
序中注释行的使用、注明文档书写人及书写日期等。例如,在程序的开始要用统一的格式包含程序名称、程序功能、调用和被调用的程序、程序设计人等。
(2)图表编号规则。在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过程中用到很多的图表,对这些图表进行有规则的编号,可以方便图表的查找。图表的编号一般采用分类结构。根据生命周期法的5个阶段,可以给出如图14-1所示的分类编号规则。根据该规则,就可以通过图表编号判断该图表出于系统开发周期的哪-一个阶段,属于哪-一个文档,文档中的哪一部分
(3)文档目录编写标准。为了存档及未来使用的方便,应该编写文档目录。管理信息系统的文档目录中应包含文档编号、文档名称、格式或载体、份数、每份页数或件数、
存储地点、存档时间、保管人等。文档编号-般为分类结构,可以采用同图表编号类似的编号规则。文档名称要书写完整规范。格式或载体指的是原始单据或报表、磁盘文件、
磁盘文件打印件、大型图表、重要文件原件、光盘存档等。
(4)文档管理制度。
2. 配置管理6过程:计划,标识,控制,状态报告,审计,发布和交付
配置管理是为了系统地控制配置变更,在系统的整个生命周期中维持配置的完整性和可跟踪性,而标识系统在不同时间点上配置的学科。在GB/T 11457- 2006中, 将“配置管理”正式定义为:“应用技术的和管理的指导和监控方法以标识和说明配置项的功能和物理特征,控制这些特征的变更,记录和报告变更处理和实现状态并验证与规定的需求的遵循性。”
尽管硬件配置管理和软件配置管理的实现有所不同,配置管理的概念可以应用于各种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配置管理包括6个主要活动:制订配置管理计划、配置标识、配置控制、配置状态报告、配置审计、发布管理和交付。
所有配置项都应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编号, 按照相应的模板生成,并在文档中的规定章节(部分)记录对象的标识信息。在引入配置管理工具进行管理后,这些配置项都应以一定的目录结构保存在配置库中。
在信息系统的开发流程中需加以控制的配置项可以分为基线配置项和非基线配置项两类,例如,基线配置项可能包括所有的设计文档和源程序等;非基线配置项可能包括项目的各类计划和报告等。所有配置项的操作权限应由CMO (配置管理员)严格管理,基本原则是:
- 基线配置项向开发人员开放读取的权限;
- 非基线配置项向PM、CCB 及相关人员开放。
2.配直项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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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置项版本号 | 配置项的版本号规则与配置项的状态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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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配置基线 | 基线通常对应于开发过程中的里程碑(Milestone), - - 个产品可以有多个基线,也可以只有一个基线。 交付给外部顾客的基线-般称为发行基线(Release), 内部开发使用的基线一般称为构造基线(Build)。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个基线,都要纳入配置控制,对这些基线的更新只能采用正式的变更控制程序。 |
6.配置库 | 配置库可以分开发库、受控库、产品库3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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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配置控制委员会 | 配置控制委员会(Configuration Control Board, CCB),负责对配置变更做出评估、审批以及监督已批准变更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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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配置管理员 配置管理员(Configuration Management Officer, CMO), | 负责在整个项目生命周期中进行配置管理活动,具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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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日常配置管理过程
1.制订配置管理计划 | 配置管理计划是对如何开展项目配置管理工作的规划,是配置管理过程的基础,应该形成文件并在整个项目生命周期内处于受控状态。配置控制委员会负责审批该计划。 2)实施这些活动的规范流程 |
2.配置标识 | 配置标识(Configuration Identification)也称配置识别,包括为系统选择配置项并在技术文档中记录配置项的功能和物理特征。 配置标识是配置管理员的职能,基本步骤如下。 (1)识别需要受控的配置项。 (2)为每个配置项指定唯一性的标识号。 (3)定义每个配置项的重要特征。 (4)确定每个配置项的所有者及其责任 (5)确定配置项进入配置管理的时间和条件。 (7)维护文档和组件的修订与产品版本之间的关系。 |
3. 配置控制 | 包括下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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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配置状态报告 | 配置状态报告( Configuration Status Reporting ) : 也称配置状态统计[Configuration Status Accounting],其任务是有效地记录和报告管理配置所需要的信息,目的是及时、准确地给出配置项的当前状况,供相关人员了解,以加强配置管理工作。 配置状态报告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
5.配置审计 | 配置审计(Configuration Audit)也称配置审核或配置评价,包括功能配置审计和物
2)物理配置审计--验证配置项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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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管理和交付 | 发布管理和交付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有效控制软件产品和文档的发行和交付,在软件产品的生存期内妥善保存代码和文档的母拷贝。 [1]存储。 应通过下述方式确保存储的配置项的完整性: 选择存储介质使再生差错或损坏降至最低限度。根据媒体的存储期,以一定频次运行或刷新已存档的配置项。将副本存储在不同的受控场所,以减少丢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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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管理工具 |
第三部分 知识产权和标准
1. 合同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为“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也称为非法人组织。
当事人订立合同, 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订立合同的方式 | |
要约--承诺方式 |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愿意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法律分析: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不一定是甲方或者乙方。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关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相关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因为要约邀请只是作出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因此,要约邀请可以向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也不需要在要约邀请中详细表示,无论对于发出邀请人还是接受邀请人,都没有约束力。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 -的,要约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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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 |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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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表明接受要约人承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已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例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都是要约邀请。投标人根据招标内容在约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也可以看作是一一种要约。另外,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约。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2. 招投标法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与招标公告相同。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时间节点的规定
《实施条例》第二章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梧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
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法》第四章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第四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五十七条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2.2 标底 vs 投标限价
- 最高限价是实行清单计价后的拦标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就视为脱标;
- 标底是定额计价时的投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可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高于或低于标底价;
“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作为评标的价格参考,具有唯一性的特征,如果一个招标项目设立了多个“标底”,则“标底”之间必然存在矛盾,评标时无法参考使用。标底在评标中尽管只具有参考作用,但是为了使标底不影响和误导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标底必须保密。
以前的招标都是用标底的,一般是谁最接近标底中标不管是高还是低。
现在基本都不用标底的了,都是采用清单报价法都是用招标控制价。
3. 著作权法
根据著作权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以下五种权利:
(①)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转让权: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和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著作权的保护是有-定期限的:
(1)著作权属于公民。
- 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没有任何限制,永远受法律保护
- 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死亡后,著作权依照继承法进行转移。//辨析:著作权可以继承50年权限,但是不是著作权人享有的权限。
(2)著作权属于单位。
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若50年内未发表的,不予保护。但单位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单位享有。
当第三方需要使用时,需得到著作权人的使用许可,双方应签订相应的合同。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超过10 年,期满时可以续签。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不得侵犯其他著作权: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2)为介绍、评论某一个作品或说明某-一个问题;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3)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4)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和美术馆等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5)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6)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及录像。
(7)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1、公民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个规定,明确期限内不许一稿多投,同时又对报社、杂志社进行一定期限的限制。
2、公民主动投给图书出版者的稿件,出版者应在6个月内决定是否采用。采用的应签订合同,不采用的应及时通知作者。既不通知作者,又不签订合同的,6个月后作者可以要求出版者退还原稿和给予经济补偿。6个月期限,从出版者收到稿件之日起计算。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不得侵犯其他著作权: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2)为介绍、评论某-一个作品或说明某一个问题,在作品中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3)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4)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和美术馆等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5)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6)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及录像。
(7)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4. 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的批准。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政府米购法米用邀请招标方式米购: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目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
(2)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4) 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 -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2)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3)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质疑7-->投诉15--诉讼30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
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 软件工程国家标准
1. 标准的层次 | 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备案。 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
2. 标准的类型 | 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
3. 标准的表示 | 按照新的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对应关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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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性标准 |
对于配置管理,有以下三种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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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周期管理标 准 |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6-2007)等标准。 |
文档标准 |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8567- 2006)和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GB/T 9385- -2008) 等标准。 GB/T 8567- -2006 详细给出了25种文档编制的格式(但在文档的归类中,却只给出了其中的18种文档), 包括可行性研究(研究)报告、
给出了这25种文件的具体内容,使用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该标准进行适当剪裁。 2. GB/I9385- 2008 GB/T9385--2008详细描述了SRS应该包含的内容及编写格式。该指南为软件需求实践提供了一个规范化的方法,不提倡将软件需求说明划分成等级,避免将它定义成更小的需求子集。该指南规定,SRS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4个方面。 (1)前言:包括目的、范围、定义、简称和缩略语、引用文件、综述。. 包括产品描述、产品功能、用户特点、约束、假设和依赖关系、需求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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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与测试标准 | 《信息技术软件产品评价质量特性及其使用指南》(GB/T 16260- -2006) 等标准。
过程质量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产品质量又有助于提高使用质量。 GB/T 16260.1- -2006定义了6个质量特性和21个质量子特性,它们以最小的重叠描述了软件质量。质量特性和质量子特性,如表26-6所示。 |
第四部分 变更管理
1. 变更的原因
由于项目逐渐完善的基本特性,意味着早期的共识随着项目进行,对项目不断深入的理解,作业过程与预先的发生变化是必然的。由于项目很少会保质保量地交付,因而
变更控制必不可少。变化可能是产品范围,即对交付物的需求发生的变化,也可能是项目范围或是项目的资源、进度等执行过程发生的变化。变更的常见原因:
- 产品范围(成果)定义的过失或者疏忽。
- 项目范围(工作)定义的过失或者疏忽。
- 应对风险的紧急计划或回避计划。
- 项目执行过程与基准要求不一-致带来的被动调整。
- 外部事件。
根据变更性质可分为:重大变更、重要变更和一般变更。通过不同审批权限控制。
根据变更的迫切性可分为:紧急变更、非紧急变更。通过不同变更处理流程进行。
根据变更内容可分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可进一步可细分为多 个子行业,如弱电工程、应用开发、集成、IT 咨询等。每种子行业的业务形态各异,成熟度亦有差距,因此内容的分类方法尚无法统-一,可在各项目中细化分类。通常对不同内容的变更区别情况提出不同控制方法。
例:弱电工程行业的常见分类方法:产品(工作)范围变更、环境变更、设计变更、实施变更和技术标准变更。
2. 项目变更的管理原则
(1)基准管理:基准是变更的依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基准计划确定并经过评审后(通常用户应参与部分评审工作),建立初始基准。此后每次变更评审后,都应重新确定基准。
(2)变更控制流程化:建立或选用符合项目需要的变更管理流程,所有变更都必须遵循这个控制流程进行控制。流程化的作用在于将变更的原因、专业能力、资源运用方案、决策权、干系人的共识、信息流转等元素有效综合起来,按科学的顺序进行。
(3)明确组织分工:至少应明确变更相关工作的评估、评审、执行的职能。
(4)评估变更的可能影响:变更的来源是多样的,既需要完成对客户可视的成果、交付期等变更操作,还需要完成对客户不可视的项目内部工作的变更,如实施方的人员
分工、管理工作、资源配置等等。
(5)妥善保存变更产生的相关文档,确保其完整、及时、准确、清晰,适当时可以引入配置管理工具,国内使用较多的配置工具有Rational ClearCase、Visual SourceSafe
和Concurrent Versions System。
2. 项目变更组织机构
项目控制委员会(CCB_ Change Control Board)或配置控制委员会(CCB),或相关职能的类似组织是项目的所有者权益代表,负责裁定接受哪些变更。CCB由项目所涉及的多方人员共同组成,通常包括用户和实施方的决策人员。
CCB是决策机构,不是作业机构;通常CCB的工作是通过评审手段来决定项目基准是否能变更,但不提出变更方案。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受业主委托对项目经营过程负责者,其正式权利由项目章程取得,而资源调度的权力通常由基准中明确。基准中不包括的储备资源需经授权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项目经理在变更中的作用,是响应变更、评估变更对项目的影响及应对方案,将需求由技术要求转化为资源需求,供授权人决策:并据评审结果实施即调整基准。确保项目基准反映项目实施情况。
3. 变更工作程序
变更程序 | 1.提出与接受变更申请 4. CCB审批 审查过程,是项目所有者根据变更申请及评估方案,决定是否变更项目基准。评审过程常包括客户、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等。审查通常是文档会签形式,重大的变更审查可以包括正式会议形式。 6.变更实施的监控 |
变更控制 | (1)对进度变更的控制:包括以下主题。
项目费用控制查找正、负偏差的原因,它是整体变更控制的一- 部分。 (3)对合同变更的控制: |
变更管理 --- 配置管理 | 如果把项目整体的交付物视作项目的配置项,配置管理可视为对项目完整性管理的- .套系统,当用于项目基准调变更管理可视为其一部分。 变更管理由项目交付或基准配置调整时,由配置管理系统调用,变更管理最终应将对项目的调整结果反馈给配置管理系统,以确保项目执行与对项目的账目相一致。 |
版本发布和回退计划 | 版本发布准备 (1)进行相关的回退分析。 回退步骤: |
第五部分 流程管理BPM,企业流程再造
业务流程管理(Business Process Management, BPM)是将生产流程、业务流程、各类行政申请流程、财务审批流程、人事处理流程、质量控制及客服流程等70%以上需要两人以上协作实施的任务全部或部分由计算机处理,并使其简单化、自动化的业务过程。BPM是一种以规范化的构造端到端的卓越业务流程为中心,以持续的提高组织业务绩效为目的的系统化方法。
4.流程管理的层次 | 企业的流程管理一.般分为生产流程层、运作层、计划层和战略层4个层次 |
2.业务流程分析的方法 | 业务流程分析的主要方法有价值链分析法、客户关系分析法、供应链分析法、基于ERP的分析法和业务流程重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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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流程分析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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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业务流程设计工具 | 在流程设计过程中,为了更清晰地表达过程规则说明,陆续出现了- -些用于表示业务流程的工具,这些工具包括三类,分别是图形工具、表格工具和语言工具。 其中常见的图形工具包括程序流程图、IPO 图、N-S盒图、问题分析图、判定树,表格工具包括判定表;语言工具包括流程设计语言; (4)问题分析图。问题分析图( Problem Analysis Diagram, PAD)是继PFD和N-S图之后,又一种描述详细设计的工具,它由日立公司于1979 年提出,也是一种支持结构化程序设计的图形工具。 PAD也包含五种基本控制结构,并允许递归使用。PAD的执行顺序是从最左主干线的上端的结点开始,自. 上而下依次执行。每遇到判断或循环,就自左而右进入下一层,从表示下一层的纵线上端开始执行,直到该纵线下端,再返回.上一层的纵线的转入处。如此继续,直到执行到主干线的下端为止。可以以PAD为基础,按照一个机械的变换规则编写计算机程序,PAD具有清晰的逻辑结构、标准化的图形等优点,更重要的是,它引导设计人员使用结构化程序设计方法,从而提高程序的质量。 |
BPR | 业务流程重构( 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 BPR)是针对企业业务流程的基本问题进行反思,并对它进行彻底的重新设计,使业绩取得显著性的提高。全面质量管理、战略管理等理论相比,BPR 要求企业管理人员从根本上重新思考业已形成的基本信念,即对长期以来企业在经营中所遵循的基本信念(例如,分工思想、等级制度、规模经营和标准化生产等体制性问题)进行重新思考。这就需要打破原有的思维定势,进行创造性思维。 由于BPR理论突破了传统的企业分工思想,强调以流程为核心,改变了原有以职能为基础的管理模式,为企业经营管理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思路。 |
BPR在追求顾客满意度和员工追求自我价值实现的流程中带来降低成本的结果,从而达到效率和效益改善的目的。 BPR在注重结果的同时,更注重流程的实现,并非以短期利润最大化为追求目标,而是追求企业能够持续发展的能力,因此,必须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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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知识管理
隐性知识是指难以表达、隐含于过程和行动中的非结构化知识,是知窍( Know-how ,技能知识)和知人(Know-who,人力知识)两方面的知识,具体表现为个人的技能、
经验或诀窍、心智模式、解决问题的方式和组织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