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
这几天总结一下之前学习重构过程中比较令我印象深刻的一步。
曾经对面向对象的理解是“像现实世界一样编写程序”,面向过程则是规规矩矩的机器思维的灵活演变。前不久在《重构》里经历前后page穿针走线的几小口啃食后,发现原来面向对象需要have its own fashion.说“面向对象”是一种“思想”,是有其根基的。
而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去除switch的过程——
“面向对象程序的一个最明显的特征是:少用switch(或case)语句”。归根结底,switch的存在是为了根据判定值的不同给出不同的动作,如果从面向过程语言的最初目的分析,其存在的初衷多数是为了避免过多的if&else语句。然而在面向对象的语言当中,我们往往用不同的对象来封装旗下的动作(function)。因此switch作为“动作指示灯”的一部分作用就显得不合时宜了——既然我们可以将动作(function)封装到各自所属的类中,在程序里使用switch来“引路”,与面向对象的思想大相径庭。
Switch must GO.
《Refactor》给出的是公司职员薪资的例子,并以此基础完成了消除switch的史诗。个人觉得书中的例子举得很清晰明确且贴近现实,建议有机会能够亲自按《Refactor》列举的过程走一遍。这里试着借助盒子和小球来重现重构的过程:
有红色和黄色两种盒子,各有一个按钮;按动红盒的按钮红盒会弹出一个红球,黄色同理。我们的function就是根据自己想要的颜色来按按钮,于是原始的switch实现是这样的:
public void getBall(int color) {
switch(color) {
case RED:
GIVE THE RED BALL;
break;
case YELLOW:
GIVE THE YELLOW BALL;
break;
......
}
}
第一步:取代类型码
“你有一个不可变的类型码,它会影响类的行为——以子类取代这个类型码”
“你有一个类型码,它会影响类的行为,但你无法通过继承手法消除它——以状态对象取代类型码”
什么叫影响类的行为?在这里的例子中就是颜色(类型码)会对弹出什么球(行为)有影响。怎么判断能不能使用继承呢?这要看现实条件了。在这里的例子中,如果盒子的需要有这样一个功能,比如有一天人们需要再添加一种蓝盒弹蓝球,他们如果需要现有的的盒子具有“一键变身”功能(如让某个红盒一键变蓝盒),那么这时利用继承恐怕就不合适了,因为红&蓝在此时必然是继承自同一父类的2个子类,各自有不同的fuction。我们无法让RedBox类在代码中一下子变成BlueBox类。对应的,如果人们不用这么强大的盒子功能,使用简单的继承就好~
Replace Type Code With Subclasses
自然的,父类就是Box,而我们的RedBox,YellowBox继承自它。由于盒子均要实现弹球的动作,我们可以在父类中定义抽象函数,让子类各自实现:
//父类Box
abstract class Box {
static final int RED = 1;
static final int YELLOW = 2;
abstract void getBall();
abstract int getType();
static Box create(int type) {
switch (type) {
case RED: